盘州市大山镇新光村二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光伏场区施工分包二次招标公告

盘州市大山镇新光村二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光伏场区施工分包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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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盘州市大山镇新光村二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光伏场区施工分包(二次)招标公

(招标编号:GZDLZB2024-237)
项目所在地区:贵州省
一、招标条件
本盘州市大山镇新光村二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光伏场区施工分包(二次)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1213.17016万元,招
标人为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盘州市大山镇新光村二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盘
州市大山镇,建设规模为150MW。本光伏电站场址北距六盘水市直线距离约105k
m,距离省会贵阳市直线距离约214km。场地海拔高程在1650~1850m之间,场地
主要为园地、烟草地、灌木林地和荒草地。场地主要坡向朝北及朝西北,坡度
为17°~30°。站址东侧有S212省道和S77威板高速经过,站址西侧有X202县道
穿过大山镇,站址中央及周边均有乡村道路通过,场址对外交通条件较便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盘州市大山镇新光村二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光伏场区施工分包(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盘州市大山镇新光村二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光伏场区施工分包(二次))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
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年
度报告公示);且未被列入贵州院及中国电建集团黑名单。
3.2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持有一级建造师(机电或建筑)专业资格证书,同
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必须是和响应单位正
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并且必须提供劳动合同证明。
3.3业绩要求:具有近5年(截止开标时间前60个月)类似光伏项目场区施工工
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4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
3.5工资保证金要求:中标后需按《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
部(2021)65号文)》开立工资保证金专门账户存储工资保证金。
3.6工期要求:需承诺中标后需配置满足项目工期要求的机械设备、人力资源要
求,确保项目工期满足要求。
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工程不允许违法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09日 09时30分到2024年08月13日 16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09日至2024年08月13日,
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下同),通过电子邮箱(1261193386@qq.com)进行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9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6栋中国电建集团
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0楼1006会议室(不接受邮寄文件)。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9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6栋中国电建集团
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0楼1006会议室。
七、其他
详见附件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
室/审计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高新区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6栋20楼2005室
联 系 人:蒲萱
电 话:0851-88605310
电子邮件:126119338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蒲 萱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招标公告
盘州市大山镇新光村二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光伏场区施工
分包(二次)
招标编号:GZDLZB2024-23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盘州市大山镇新光村二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光伏场区施工分
包(二次)
2.2项目概述:盘州市大山镇新光村二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位于贵州省六盘
水市盘州市大山镇,建设规模为150MW。本光伏电站场址北距六盘水市直线距离
约105km,距离省会贵阳市直线距离约214km。场地海拔高程在1650~1850m之间,
场地主要为园地、烟草地、灌木林地和荒草地。场地主要坡向朝北及朝西北,坡
度为17°~30°。站址东侧有S212省道和S77威板高速经过,站址西侧有X202县道
穿过大山镇,站址中央及周边均有乡村道路通过,场址对外交通条件较便利。
本光伏电站规划装机:直流侧194.61624MWp,交流侧150MW,全部为单晶硅电
池组件。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拟采用625Wp系列的单晶硅电池组件。逆
变器选用300kW的组串式逆变器。
光伏组件安装方式推荐采用固定支架、柔性支架相结合安装。全站暂定由46
个4.1496MWp和1个3.7346MWp方阵组成,拟采用双面625Wp及以上单晶硅电池组
件,拟采用300kW及以上组串式逆变器。
2.3招标范围:
1.总体范围
主要内容为本项目光伏场区设备材料采购(除甲供设备外)供应(含运输)、
施工建设、调试、竣工验收、技术监督、标准化、移交生产、质保、项目管理所涉
及到的所有工作,所有费用均包含在场区单瓦造价中。承包人负责完成光伏场地
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征(租)用地勘界、用地红线范围测量
放线、光伏场区保护性清表、桩基、场地平整、必要的进出场道路(含场内永久道
路、临时道路、检修道路)的新建及改造(需满足设计、施工、大件设备运输及业
主要求)、施工便道、发电设备基础、汇流及变电设备基础,甲供设备材料(组件、
逆变器、箱变)的接收、卸货、存储、保护、安装及接线、支架供货(含柔性支架设
计)安装及防腐、电气安装、场区内35kV集电线路(不含末端箱变至升压站35kV架
空集电线路)、低压电缆直埋敷设及桥架敷设、照明、防洪、排水、防雷、接地、网
络安防、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围栏、电气接线及调试等工程施工,以及光伏场区
、控制保护系统、消防、给排水、档案、劳动安全、职业健康、环保、水保施工、桩
基、电力工程质量、特种设备(如有)等施工、安装、监测、检验、监测及专项验收
,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技术监督工作及验收、消缺,所有光伏场区设备调
试、满足并网要求的设备性能试验、负责本项目光伏场区涉网试验实施及验收,
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规定的试验及验收等光伏场区所有施工内容,技术和
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负责按照建设单位要求完成设备标识、安全标牌挂牌工作
、所有安全标识警戒线敷设工作(含材料购买),负责按发包人及业主要求开展企
业文化建设,负责按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安健环设置
及配套设施的施工,最终按达标投产移交。负责接入项目升压站等设备设施的建
筑、安装施工、装修、调试、试验、试运行等全部工程施工。地方关系协调(协调镇
(乡)、居(村)委会、办理停电、停水、中断道路交通、跨越铁路公路(如有)、迁改
市政设施、电力和通信及有线电视等线路(如有)、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等
费用(含迁改费)),配合发包人土地流转工作,合同价款中含250元/亩的土地协
调费,如承包人未按要求完成工作,扣除此笔费用。直至项目验收移交完成的所
有工作。
道路:主要内容为满足本项目建设、设备运输及后续运行维护的要求的改造
、施工(含场内外)。
除非本合同有明确约定,否则不论工程量清单、合同文件是否提及,承包报
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各项政府审批、职业病危害设施三同时、安全设施三同时
、环评监理及监测、水保监理及监测、政策处理、关系协调、征租地协调、建筑安
装、试验、检查测试及相关政策处理、验收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
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项目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
料、试验检测、施工及协调等均属于本招标范围。对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如果某
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本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并
网是必不可少的,相关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投标人提供,本文件中存在的
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投
标人应承担的责任。
在本项目履约过程中,承包人应充分利用发包人拥有的相应知识产权内容,
并配合发包人完成本项目科技研发项目成果建安、测试工作,科技研发相关费用
所占比例由双方根据项目情况确定。
2.设计范围
本工程光伏场区设计不包括在本合同范围内(柔性支架的设计由承包人负责
),由发包人另行委托。箱变低压侧断路器保护定值设定值由承包人负责计算。
3.物资供货范围
(1)本项目发包人负责采购的设备为:
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
由承包人采购的设备及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承包人负责本项目光伏场地范围内除甲供设备外其他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
发包人提供技术规范书,承包人按要求采购,承包人的采购结果需经发包人同意
后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组件支架(含柔性支架设计。柔性支架采购前,承包
人需将支架供应商、支架设计、质量情况等书面报发包人审核,取得发包人的同
意和认可。固定支架按发包人设计要求采购。)、直流及交流电缆(含电缆中间接
头、终端头材料、试验)、通讯光缆(含接续盒)、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设备及材料(
项目全部方阵范围内)、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备、全部建筑材料、接地材料、电
缆槽盒、防火材料及场区内35kV集电线路(不含末端箱变至升压站35kV架空集电
线路)、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等。所有高压电缆头制作由电缆附件厂家负责完
成。
承包人采购的设备材料需满足发包人与业主签订EPC合同中的相关要求(含
会议纪要相关要求),设备材料供应商需在业主要求的短名单内,且满足发包人
与业主签订EPC合同要求的质量保修期。
承包人在选择分包人(含主要设备材料供应商)时应对分包人的信誉、报价
及质量进行综合考虑。承包人在与潜在的主要分包人进行合同谈判或邀请其参
加投标前,均应事先取得发包人的同意和认可(包括对该潜在主要分包人的确认
)。承包人在确定主要分包人前,须报监理人、发包人通过评审会等形式确定。擅
自进行分包的,发包人有权扣留分包部分的合同价款,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或监理单位对潜在主要分包人的同意或不同意,并不免除
承包人本应承担的任何责任,也不增加发包人的责任。发包人有权参加选择主要
分包人的过程,并提出建议和意见,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发包人的建议和意见。
4.施工范围
施工内容: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本光伏电站项目所涉及的
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征(租)用地勘界、用地红线范围测量
放线、光伏场区保护性清表、桩基、场地平整、必要的进出场道路(含场内永久道
路、临时道路、检修道路)的新建及改造(需满足设计、施工、大件设备运输及业
主要求)、施工便道、发电设备基础、汇流及变电设备基础,甲供设备材料的接收
、卸货、存储和保护、安装,组件、逆变器、箱变安装及接线、支架供货、安装及防
腐、电气安装、场区内35kV集电线路(不含末端箱变至升压站35kV架空集电线路)
、低压电缆直埋敷设及桥架敷设、照明、防洪、排水、防雷、接地、网络安防、视频
安防、监控系统、围栏、电气接线及调试等工程施工,以及光伏场区、控制保护系
统、消防、给排水、档案、劳动安全、职业健康、环保、水保施工、桩基、电力工程
质量、特种设备(如有)等施工、安装、监测、检验、监测及专项验收,工程质量监
督验收及备案、技术监督工作及验收、消缺,所有光伏场区设备调试、满足并网
要求的设备性能试验、负责本项目光伏场区涉网试验实施及验收,满足国家法律
法规及规范规定的试验及验收等光伏场区所有施工内容,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
培训,负责按照建设单位要求完成设备标识、安全标牌挂牌工作、所有安全标识
警戒线敷设工作(含材料购买),负责按发包人及业主要求开展企业文化建设,负
责按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完成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安健环设置及配套设施的施工
,最终按达标投产移交。负责接入项目升压站等设备设施的建筑、安装施工、装
修、调试、试验、试运行等全部工程施工。地方关系协调办理停电、停水、中断道
路交通、跨越铁路公路(如有)、迁改市政设施、电力和通信及有线电视等线路(如
有),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等费用(含迁改费)),配合发包人土地流转工作
,合同价款中含250元/亩的土地协调费,如承包人未按要求完成工作,扣除此笔
费用。
场区施工标段界限划分原则:
场区范围内方阵施工需包括本方阵的箱变安装及本方阵箱变出线至下一级
箱变的线路连接、光缆的施工及材料采购,负责接入下一级箱变开关(含电缆接
头采购、制作)。集电线路原则上是谁的箱变谁负责出线方向电缆、电缆头等相关
附件,跨施工区域部分电缆沟、桥架及槽盒由出线箱变方负责,进线箱变方规划
电缆通道时应综合考虑布线。若发包人设计箱变末端集电线路为直埋进入升压
站则承包人负责采购及施工,若发包人设计箱变末端集电线路为架空,则架空部
分发包人另行发包。
场区施工界限与集电线路标段划分原则:
(1)末端箱变至升压站35kV架空集电线路由发包人另行分包,其余工作由本
项目承包人负责。本项目光伏场区第一基上塔电缆采购(含光缆及光缆熔接)及
电缆头采购制作(含耐压试验);下塔电缆采购(含光缆及光缆熔接)及电缆头制作
(含耐压试验),及下塔后接至升压站35kV开关柜接线端(含电缆头及附件采购安
装以及电缆耐压等满足运行所需的相关试验,光缆需接入通讯屏光纤配线架)所
有材料采购及施工安装均由本项目承包人负责。
(2)本项目箱变(或地块)之间或箱变(或地块)到上塔点集电线路因用地流转
或调整或承包人征租等原因,由直埋方式调整为架空(包括但不限于水泥杆塔、
铁塔、钢管塔)方式,此笔费用由场区承包人承担。
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1)承包人负责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土地征(租)用地勘界、用地红线范围
测量放线、永久用地和临时用地的征租地测量、清点及协调工作;负责本项目用
地红线范围内的青苗及地上(下)附着物清点及协调工作;负责树木砍伐证办理;
负责工程建设所需的青苗和地上(下)附着物清理;负责施工便道、设备材料堆场
、施工临建、生产生活临建等临时施工用地协调及赔偿;负责施工用地、运输通道
和施工协调等协调工作;进场施工前应与土地租户了解清楚红线内坟地情况,并
对坟地进行避让;若因工程建设需要,需在本项目红线范围外用地所产生的一切
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2)承包人负责本项目范围内建筑安装施工及调试、并网和验收相关的各种
证照手续办理(含负责本项目场区电力质监及相关桩基检测,配合调度协议办理
、施工许可证等,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格中,不另算);其中电力质监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工作:承包人协助建设单位在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系统在线申请注册
;承包人遵照2023-5-
8施行《光伏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按照工程建设进度接受省电力建设工
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的阶段监督检查,最终获得中心站出具的质量监督检查报告、
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网意见书。负责配合发包人办理项目相关行政许可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取得等;配合费用
包含在合同价格中,不另算);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若需);承包人负责办理场区并
网调试及其相关工作,配合并网和验收各种证照手续办理;负责项目消缺,负责
本项目光伏场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负责技术和售后服
务(除甲供设备外)、完成竣工验收光伏区所涉及的有关工作的实施及验收(与光
伏场区有关的质检、防雷接地评估及验收、水土保持实施及验收、环境保护实施
及验收、安全验收、消防验收、水保劳动安全及职业健康“三同时”验收、功率调节
和电能质量测试,负责施工临时征租地手续办理并承担费用、施工用水用电手续
、电力部门并网验收并网安评、安全竣工验收、功率调节所有性能测试及试验、
项目管理、建设期培训、并网生产准备、移交生产的服务、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
服务等)。
(3)承包人负责完成本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所涉及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
限于:完成本招标范围内的到货检验、质量监督、保护定值提供、并网性能检测(
负责本项目光伏场区)、系统效率检测(负责本项目光伏场区)、桩基检测、组件检
测、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及调试等。
(4)承包人负责完成本招标范围内的专项验收(规划、环保、水保、消防、防
雷接地、质检、复垦复绿、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安全性评价、档案验收、达标投产
验收(含竣工验收)、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等)和负责本项目光伏场区性能测试(系
统效率、有功、无功及电能质量测试评估等)工作,以满足最终竣工验收、项目合
规性为准。本项目竣工验收前所涉及的其它有关工作的实施及验收。负责质保期
内由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缺陷处理。
(5)承包人负责完成光伏场区场地内及集电线路施工区域内地下电缆、光纤
、管线等的物探工作,以及在施工过程中采取适当的避让措施,此项费用包含在
合同总价中。
(6)承包人工程施工应满足当地环保、消防、城建规划、交通、通讯、供电、水
保及防洪等要求;满足电网公司、质量监督站、安评验收要求,即便在招标范围内
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确保通过各方验收所必须的,则需
纳入本合同服务范围内,并最终由发包人确定(注: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
另计)。
(7)承包人负责按相关规程、规范要求完成施工、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
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本项目各项检验、检测、试验并取得合格报告及证书(含第三方试验合格
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进场设备及材料的抽样送检、桩基检测及支架基础抗拉
拔试验,光伏场区接地网的接地电阻测试等其他相关测试(取得第三方试验合格
报告并提交)、功率调节(与光伏场区相关试验,包含有功控制能力试验、无功控
制能力试验、低电压穿越能力试验、高低压穿越能力试验、适应性(频率、电压)
试验等所有性能测试及试验等)、负责本项目光伏场区涉网试验。费用已包含在
合同价款内,不另计。
2)承包人负责本项目涉网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入网前相关手续,如
取得接入系统初设设计评审批复、签订并网意向协议、并网协议、并网调度协议
、高压供用电合同、购售电合同及关口表计量批复函文件等。对接六盘水地调明
确该项目调管范围及设备调度命名、编号。对接电网公司市场部确认项目新增关
口计量点,配合计量中心安装、验收关口计量表。明确并签订并网测试及仿真验
证等涉网试验合同,满足电网的最新并网涉网接网试验要求。办理并网前的等保
测评及备案,配置相关网络安全及通信设备并开通调度业务,建设安装 DCCS
系统、一次调频系统、AGC/AVC 系统、OMS 系统、光功率预测系统、E
文件上送系统等以满足电网公司相关入网设备配置要求。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
款内,不另计。
3)完成本项目的发包人提供设备及承包人自采设备材料的检测检验、到货
检验、性能试验、质量监督、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所有性能测试、保护定值
提供、并网性能检测、桩基检测、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承包人自采
设备材料的监造(如有)、工业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及调试等。所有设备及材料卸车
、运输、二次倒运、保管、成品保护、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相关的技
术服务和售后、人员培训等。
(8)承包人需按发包人要求制作、装设施工期、竣工验收移交光伏场区内所
需的宣传标语,安全及设备标识、标牌。承包人施工的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文
明生产必须按发包人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9)承包人负责本工程项目所需的施工建设、竣工验收所涉及的除发包人采
购的设备材料外的其他所有设备及材料的招标及采购工作;以及所有设备及材料
(含发包人提供的设备、材料)到达发包人卸货场(点)后的接货及验收、卸车、保
管、成品保护、存储、转运(含二次转运及多次转运、堆场平整维护及管理等)、验
收、功能验收、安装、剩余材料和备品备件及设备竣工资料移交等全部工作,承
包人采购的设备物资须满足合同质量要求和电网并网要求。相关费用均包含在
合同价款内,不另计,承包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将承担赔偿责任。承包人负责
采购的为满足设备安全运行必要的工器具与备品备件及生产管理用工器具、仪
器仪表等(若发包人采购设备中配备有工器具、备品备件及仪器仪表,则承包人
负责收集、整理及移交),品种及数量以最终满足建设单位需求为准,此项费用包
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若不能满足建设方要求,则该部分费用据实扣除。
(10)承包人负责整个光伏场区内所有土建安装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调试、
验收、竣工移交、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
(11)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办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发包人办理的与项目相
关的合法性手续的办理。承包人负责本项目光伏场区除发包人已办理完成的其
他所有手续的办理,负责满足与项目并网相关的一切手续办理(包含但不限于电
网与质量监督中心站要求等)并承担相关费用,相关手续办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
价款内,不另计。
(12)本合同范围内组件、逆变器、箱变、支架等所有设备材料的施工,承包
人应严格遵守厂家的指导、仓储保管要求及安装要求进行仓储保管及施工,若因
承包人原因造成保管及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则所有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
保留追究承包人责任的权利。
(13)本项目甲供设备、土地流转可能周期较长,土地流转数量及土地地块位
置存在一定不可控性,承包人应充分考虑此情况,在投标报价以及人力资源、设
备机具组织方面应充分考虑,不因此发生变更,发包人不另行支付额外费用。承
包人不能因为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等发包人供应设备或材料规格型号变化提
出索赔。
(14)承包人负责对场区道路的新建、改扩建工作(注:应确保道路能接入光
伏场区,以满足施工及大件运输需求),包含但不限于光伏区内所有主干道、进出
场道路(满足设计、施工所必须的,需满足大件设备运输要求)、检修道路(满足设
计及业主要求)、临时道路及永久道路,对于已修建道路及村民已建道路,并承担
相应使用、新建、改扩建道路所涉及的所有赔付及协调费用。在施工过程中,因
车辆对施工沿线已有道路造成的损坏或散落的建筑垃圾等,承包人应负责恢复,
将建筑垃圾清理干净,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
(15)承包人负责本合同范围内所涉及工作的施工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
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且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建
设单位对此费用进行扣减,发包人按扣减后金额支付给承包人。
(16)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因施工工艺变化、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含特殊
措施)调整等造成费用增加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不得以此要求发包人调整合
同价格。
(17)承包人负责本项目光伏场区红线(围栏)外直埋电缆(高低压)的土地征
租及青苗赔偿(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负责配合本项目合同范围内的永久
和临时施工土地征(租)用的协调工作(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因工程建设需
要的光伏场区红线范围外的土地征(租)用由承包人负责协调并承担费用(费用已
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18)承包人负责按建设单位要求为本项目所有设备命名、编号、标识等,费
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
(19)由于承包人设计、制造、采购供货、安装等问题而导致设备无法正常按
期投产、供货设备无法长期连续、安全、经济、稳定、可靠地运行,不能满足技术
性能要求,承包人负全部责任。
(20)设备的调试属于承包人工作内容,调试单位应具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的资质要求。
(21)消缺过程中及质保期内光伏电站的设备及日常易耗件的更换,承包人
应该接到口头通知后2小时内做出反馈,48小时内完成更换。如无特殊情况不能
按期完成,按损失电量0.3515元/千瓦时从质保金中扣除。
(22)承包人负责工程范围内所有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组卷、移交(包含
业主及有关部门要求的资料电子化移交)及档案验收,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
设计单位仅提供资料,其余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含柔性支架设计图纸部分))、设
备资料(甲供设备发包人仅提供资料,其余工作由承包人负责)、验评资料、调试
及报告资料、所有管理资料等。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
(23)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应包含从项目开始到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及质量保修
期内所需要的所有工作,费用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注:在合同中未明确,
但事实证明是保证实现项目功能所必需的工作属于承包人范围,承包人不得以
此要求发包人增加任何费用)。
(24)所有为保障项目顺利竣工验收的设计变更,涉及变更费用包含在合同
价款内,不另计。
(25)根据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其他仍需要承包人建设的内容等。
(26)支架安装高度及倾角需满足国家、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设计
文件要求。
(27)承包人要特别注意水土流失的预防及处理,必须采用保护性施工方案,
施工禁止大规模动土,因施工不得不临时破坏植被的,必须复垦复绿、恢复林业
生产条件、还原。水土保持施工根据工程进度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同步施工,
满足国家及地方政府水土保持验收标准。因不按水土保持方案施工引起的水土
保持行政处罚等,均由承包人承担。
(28)承包人施工质量应达到发包人质量要求,实现项目达标投产,符合电建
新能源公司标准、合同及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标准有差异的执行高
标准),如因施工质量原因未能满足业主质量要求造成的罚款或处罚,结算时将
从合同总价中扣除相应金额。
(29)按照地方政府要求,配合发展光伏农业产业所需设施购置及施工均由
承包人负责,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30)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要
求,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人
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施
工总承包企业应分解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用,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
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承包人在进度结算中建立
全体农民工花名册和工资支付表并加盖公章,发包人根据承包人提供的附件资
料将当期结算中的农民工工资拨付承包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
(31)承包人需在合同生效期之日起30至90日内在项目所在地县级人力资源
及社会保障局指定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只作为
农民工工资发放使用,承包方必须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厅2021年09
月28日下发的(黔人社发〔2021〕14号)《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执行,承包人需根据项目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缴纳
或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险保函等。
(32)在本项目签订合同前或履约过程中,承包人应充分理解并支持发包人
的科技研发工作,一则提供满足发包人要求的相应科技研发资料,二则充分利用
发包人拥有的相关知识产权内容,并配合发包人完成本项目科技研发项目成果、
建安及测试工作,科技研发相关工作及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33)承包人负责从项目开工准备到全容量投产期间各类迎检,开工、投产仪
式等,建设单位在项目区域管理人员的办公用房、标准化等工作。
(34)本合同价款包含外部推进协调费,若建设单位因承包人未积极配合完
成现场协调工作及费用承担而考核发包人,发包人有权加倍扣除相关费用。
(35)承包人应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工程及工程设备试运行。试运行所需人员、
设备、材料、燃料、动力、消耗品、工具等必要的条件以及试运行费用等由承包人
负责。
(36)本合同范围内所有设备材料的施工,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厂家的指导及
安装要求进行施工,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则所有损失由承
包人承担,发包人保留追究承包人责任的权利。
(37)在本项目履约过程中,工程资料须同步完善,若因工程资料不满足现场
实际进度,发包人有权扣除当期进度款20%或暂停进度款支付。
2.4计划工期:
满足EPC合同工期要求,本项目计划于2024
年9月5日开工建设(以监理签发开工令为准),
2024年11月30日首批并网发电,2025年5月30日全部并网发电,2025年7月31日工
程移交生产,2026年1月31日工程竣工验收,施工期约9个月。
2.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年度报告公示);且未被列入贵州院及
中国电建集团黑名单。
3.2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持有一级建造师(机电或建筑)专业资格证书,
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必须是和响应单位正式
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并且必须提供劳动合同证明。
3.3业绩要求:具有近5年(截止开标时间前60个月)类似光伏项目场区施
工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4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
许可证。
3.5
工资保证金要求:中标后需按《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
社部(2021)65号文)》开立工资保证金专门账户存储工资保证金。
3.6
工期要求:需承诺中标后需配置满足项目工期要求的机械设备、人力资源
要求,确保项目工期满足要求。
3.7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工程不允许违法分包。
4.资格审查方式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
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09日至2024年08月13日,每日上午0
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通过
电子邮箱(1261193386@qq.com)进行报名。
投标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
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注:请在授权委托书中单独
一行写清楚公司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法人姓名+法人身份证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提交报名资料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做成一份PDF【标记清楚
: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和一份可编辑版开票信息(
附转账回单或截图)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1261193386@qq.com)进行报名。
5.2本项目的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办理入“贵州院供应商库(免费)”
及“中电建集团公司承包商管理系统库”(需缴纳年费),按照发送的入库模板,及
时填写入库资料,进行入库办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29日上午
10时00分,地点为:
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6栋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
究院有限公司10楼1006会议室(不接受邮寄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端(http://bidding.gzbpa.org
.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6栋
联系人:蒲萱
电话:0851-88605310
技术负责人: 张工 万工
电话: 0851-88605802 15285029588
2024年08月09日

标签: 农业光伏 分包 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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