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海益大厦外立面及室内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Q-TYSY-2024-01)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长宁区
一、招标条件
本海益大厦外立面及室内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3379.0250 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天益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最高限价(元):29740000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海益大厦外立面及室内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海益大厦外立面及室内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
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供应商;
2)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且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
4)项目经理: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14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七、其他(获取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长宁区剑河路 668 弄 511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长宁区剑河路 668 弄 511 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海益大厦外立面及室内改造项目
2、工程范围:上海长宁区天山路 310 号、316 号 1001 室等。
4、建设内容:装饰装修。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技术规范、招
标文件、甲方要求及图纸为准。
5、工程地址:上海长宁区天山路 310 号、316 号 1001 室等
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7、总投资: 33790250 元
8、最高限价(元):29740000 元
9、工期:120 日历天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
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供应商;
2)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且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
4)项目经理: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4 年 08 月 09 日至 2024 年 08 月 14 日,上午 9:30 时至 11:00 时,
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前往长宁区剑河路 668 弄 511 室进行验证并购买招标文件,证书原
件经验证后即刻发还。逾期报名将不予受理。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
2)相关资质证书;
4)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
5)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
2、投标文件其他说明:
1)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
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本项目的标书工本费:1000 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29 日 上午 09:30。(北京时间)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
文件恕不接受。
地点:长宁区剑河路 668 弄 511 室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29 日 上午 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长宁区剑河路 668 弄 511 室
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8 条要求。
备注:1)响应文件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授权代表当面递交;2)纸质响应文件递交
地点:长宁区剑河路 668 弄 511 室;3)响应文件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均将拒绝
接受。
五、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4、请供应商至报名现场进行验证。
六、发布媒介
本项目通过“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项目招标公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天益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长宁区协和路 1158 号 219 室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弘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宁区长宁区剑河路 668 弄 511 室
联 系 人: 郭老师
电 话: 13386025637
电子邮件: hqian000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