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南曹法庭、执行局委托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南曹法庭、执行局委托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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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南曹法庭、执行局委托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中仪竞磋-2024-051 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南曹法庭、执行局委托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89.28 万元,招标人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南曹法庭、执行局食堂提供厨师团队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南曹法庭、执行局委托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南曹法庭、执行局委托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合格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2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
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供应商】;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
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16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以下资料加盖公章扫描为一个 PDF 发送至邮箱
ZYGJ88888888@126.com;邮件正文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工作人
员确认后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供应商缴纳文件费,之后将电子采购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
箱。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范围包含领取磋商文件);
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副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22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郑州市嵩山路与陇海路交叉口向南 200 米路东嵩山大厦 5 楼 514 开标室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22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郑州市嵩山路与陇海路交叉口向南 200 米路东嵩山大厦 5 楼 514 开标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中仪竞磋-2024-051 号
2.项目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南曹法庭、执行局委托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92800 元
最高限价:892800 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南曹法庭、执行局食堂提供厨师团队服务;
5.2 服务期限:一年;
5.3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5.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合格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2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
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供应商】;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
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08 月 12 日至 2024 年 08 月 16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嵩山路与陇海路交叉口向南 200 米路东嵩山大厦 5 楼 515
3.方式:邮箱获取,以下资料加盖公章扫描为一个 PDF 发送至邮箱 ZYGJ88888888@126.com;
邮件正文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工作人员确认后通过电话或电子
邮件通知供应商缴纳文件费,之后将电子采购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范围包含领取磋商文件);②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副本);
4.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 年 08 月 22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嵩山路与陇海路交叉口向南 200 米路东嵩山大厦 5 楼 514 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 年 08 月 22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嵩山路与陇海路交叉口向南 200 米路东嵩山大厦 5 楼 514 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
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
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城路 236 号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方式:0371-63688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仪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嵩山路与陇海路交叉口向南 200 米路东嵩山大厦 5 楼 515
联系人:任女士
联系方式:0371-6536361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地 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城路 236 号
联 系 人:马老师
电 话:0371-636880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仪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嵩山路与陇海路交叉口向南 200 米路东嵩山大厦 5 楼 515
联 系 人: 任女士
电 话: 0371- 65363618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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