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生态修复与保护试点工程长子县下霍段招标公告
源生态修复与保护试点工程长子县下霍段招标公告
浊漳河南源生态修复与保护试点工程(长子县下霍段)实施方案已经山西省水利厅以“晋水规计函[2016]553号”文件批复,具备施工招标条件。受浊漳河南源生态修复与保护试点工程(长子县下霍段)工程项目部委托,长治市万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人,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工程概况
1.招标内容:浊漳河南源生态修复与保护试点工程(长子县下霍段)
2.建设地点:长子县下霍八一桥至韩长公路下霍桥段。
3.建设工期:365日历天。
4.资金来源:省级专项资金。
二、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合同名称:浊漳河南源生态修复与保护试点工程(长子县下霍段)
合同编号:ZZHNYSTXFYBHSDGCZZXXHD-JZ-TJ-001(2016)
治理范围:浊漳河南源长子县下霍八一桥至韩长公路下霍桥段,治理长度895m。
建设内容:新建护岸840m,主槽清淤疏浚895m,两岸绿化1035m,新建橡胶坝1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或堤防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且年检合格。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主要人员素质和能力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员要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须持有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其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须符合专业要求并取得水利类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各主要工作岗位须满足持证上岗条件;
6、近五年内完成类似工程业绩;
7、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8、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必须满足本工程要求;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10、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须出具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截止时间前60日内有效);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计划安排
1、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9月2日至2016年9月8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治市万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治市太行东街168号永盛大厦八楼)。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贰仟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除外);②资质证书(副本);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⑤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⑥项目经理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⑦近五年内完成类似工程业绩;⑧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⑨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⑩委托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须加盖单位公章)。
2、开标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招 标 人:浊漳河南源生态修复与保护试点工程(长子县下霍段)工程项目部
联 系 人:何建明
联系电话:137*****292
邮政编码:046000
招标代理机构:长治市万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向雷芳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046000
公告日期:2016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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