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白鸟湖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及再生水补给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白鸟湖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及再生水补给
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LXG-2024[026])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
一、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白鸟湖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及再生水补给项目
(全过程造价咨询)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97 万元,
招标人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白鸟湖生态缓冲带修复(2)现状污水处理厂污水再生处理
(3)再生水输水管道(4)入湖人工湿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白鸟湖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及再生水补给
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白鸟湖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及再生水补给
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须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造价咨询合同);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取得一级注册造价师,本单位注册;
(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
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造价咨询合同),业绩须反映出项目负责人;
(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
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6)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
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
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15 日 19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确
认函至新疆齐鲁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30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阿里山街 299 号 6 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30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阿里山街 299 号 6 楼会议室
七、其他
公告发布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班公湖路 316 号
联 系 人:刘霞
电 话:1869957812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齐鲁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阿里山街 299 号 6 楼
联 系 人: 蔡鹤 赵雅露
电 话: 18199152551
电子邮件: 49474568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