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外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室内外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zhzfcg[2016]23号
一、工程名称:
朱湖镇文化广播电视中心室内外维修改造工程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朱湖镇文化广播电视中心
(2)工程规模:项目共一个标段(全包):1、三楼楼顶防水设施。以角铁焊支架固定,再覆盖铁皮彩钢瓦。面积是长26米、宽8米;2、院内围墙、外墙刮大白面积是:80米*3米;3、内墙粉刷180米*3米;4、三楼室内粉刷。25米*8米3面;5、花园拆除、补修地平;6、大门重做。4米*3.5米;7、吊顶一间32平方米;8、塑钢窗户10个(包括外面防盗窗);9、门8扇(新门);10、厕所整修;11、院内屋面整修、换脊瓦;12、雨棚更换。注:以上均以现场勘查为准。
(3)工程标准:合格
(4)工程发包价:6.3万元
(4)工程期限:10天
三、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名称:朱湖镇文化广播电视中心室内外维修改造工程
四、报价方式及中标办法: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五、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付总工程款的70%,第二年同期总工程款的20%,第三年付清余款。
六、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相关施工资质企业
2、其他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在生产中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七、报名要求:
1、委托代理人携带下列资料报名:(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投标人须按规定报名登记,参与投标。报名投标人无故不参与投标的且未提供书面申请材料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公示,限制其三个月内不能参与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一切招投标活动。
八、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伍仟元(¥:5000),开标后未中标者当场退还,中标者转作履约保证金。
九、本工程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请申请人于2016年8月23日至2016年8月2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到朱湖镇公共资源交易站报名,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100元整(售后不退)。
十、联系方式:138*****544 150*****436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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