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第二批大基地项目中车德令哈10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70万千瓦光伏场工程标段3300MW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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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标段 3(300MW)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DMYF-20240809-1)
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第二批大基地项目中车德令哈 100 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 70 万千瓦光伏场工程标
段 3(300MW)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
为青海创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家第二批大基地项目中车德令哈 100 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 70 万千瓦光伏场工程
标段 3(300MW)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国家第二批大基地项目中车德令哈 100 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 70 万千瓦光伏场工程
标段 3(300MW)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经
理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包能力。
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
次招标的内容。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
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
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应
当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2023 年度未完成审计的,可提供 2020 年度至今(即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具有 1 个已竣工的 100MW 级及以上光伏
项目总承包工程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已完成的
项目)复印件,发票复印件,以完(竣)工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投标人不
得存在以下情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惩戒名单(需提供查询相关网站结果截图)、被列入中车集
团内部供应商黑名单的(不存在前述情形的,需提供承诺函);
5.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①具备建筑或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②至少担任过一个 100MW 及以上光伏项目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
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扫描件(以上
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时间及单位名称));
6. 项目技术负责人业绩资格:主持完成过至少 1 个 100MW 及以上光伏项目,且项目验收合
格,未发生过因技术原因导致的重大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按照资质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8.其他要求: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该项
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企业近三年施工合同施工履约率承诺书,格式自拟;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14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地点:青岛市市北区黑龙江路 2 号丙万科中心 C 座 1919 室。2.方式:投
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按照上述时间、地点现场
或通过邮箱获取招标文件。3.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招标代理
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4.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
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青岛市市北区黑龙江路 2 号丙万科中心 C 座 2304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青岛市市北区黑龙江路 2 号丙万科中心 C 座 2304 室
七、其他
1.招标概况、招标范围及项目工期
1.1 项目建设地点: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西出口光伏光热园区
1.2 项目建设规模:70 万千瓦光伏工程直流侧安装容量为 828.44MWp(具体以详细设计为准),
交流侧额定容量 700MW,全部为固定式安装,本标段建设内容为:交流侧额定容量 300MW,
直流侧以设计为准。具体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厂区、生活区、办公区等(后期以详细
设计为准)。
1.3 招标内容: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除甲供设备以外的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包括工程所有设备(经
业主确认)和施工材料的运输及保管,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竣工后移交等)、施工、调试、
创优、质监、并网、验收、试验、试运行、生产准备、质保消缺、售后服务和保险等一揽子
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开展整个项目的建设协调工作。
1.4 项目工期:满足招标人要求,预计 260 个日历日,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
1.5 质量要求:
(1)满足行业规范。
(2)任何施工安装建筑、设备及材料、调试等均应最低限度遵守中国(对进口设备而言,
则为国际)现行认可的规范、技术标准的规定。若在单位(或单项)工程未实施之前,适用
的规范、技术标准或规定作了重大修改或颁布了新的标准,则应遵守新的规定。
(3)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满足招标人对于技术方案、设计图纸、设备配置、主要设备及材
料品牌、施工工艺、电能质量、光伏系统发电效率、文档资料等管理目标及相应工程管理程
序的全部要求。
2.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青海创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创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
联 系 人:代经理
电 话:022-6020707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妙益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青岛市市北区黑龙江南路 2 号丙万科中心 C 座 2019 室
联 系 人: 王燕 、宋续超
电 话: 0532-85605926
电子邮件: qdmyfzx@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颈逵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