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项目名称 | 采购品目 | 技术、规格、质量要求及包装标准 | 预算(万元/年) | 备注 |
马关县校园食堂大宗商品采购供应服务项目(一标段) | 猪肉 | 所有供应的猪肉必须来自非繁殖用途的猪只,避免含有母猪肉和蓝猪肉。净瘦肉、后腿肉、猪肝、排骨、猪油等,必须保证供应为制定屠宰场当日屠宰的猪肉,猪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具加盖国家和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和动物检疫证明。肉品须表皮洁净,膘肥适中,色泽鲜亮,肉质细腻,无异味,去骨,无毛,按压无水迹。 | 3440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 施条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卫生 部 令 第77号)等,满 |
马关县校园食堂大宗商品采购供应服务项目(二标段) | 禽类 | 须出具加盖国家和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和动物检疫证明。肉品颜色应呈乳黄色,肌肉饱满,肉质细嫩,不开裂,无皮毛残留,不含黑素斑 | 560 | 足采购人物资采购的验收标准。 |
马关县校园食堂大宗商品采购供应服务项目(三标段) | 净瘦牛肉牛肉 | 须出具加盖国家和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和动物检疫证明,牛肉应呈现鲜艳的红色,表面无明显淤血、裂痕和毛皮。脂肪应均匀分布,不宜过厚或过薄,同时应呈现出较为明显的牛肉纹理,肌肉应紧密有弹性,不宜松软或过于坚硬。 | 493 | |
马关县校园食堂大宗商品采购供应服务项目(四标段) | 大 米 | 大 米 须 达 国 家 1354—86特二级标准,(其中优质一等大米,执行标准为GB/T19266;高等一级大米、中等一级大米、普通一级大米,执行标准为GB/T1354; 水 分 含 量 在 12以下,无掺假,无砂石、碎米,无黄粒米。大米包装印有大米品名、登级、数量、出厂名、厂家地址及联系方式。 | 617 | |
马关县校园食堂大宗商品采购供应服务项目(五标段) | 食用油(非转基因) | 按国家食用调和油和油质量标准CB1535,质量登级一级。有合格检验报告,外观的色泽、透明度、气味滋味无异味。定型包装。 | 295 | |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供应商全称 | |
供应商地址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供应商开户银行 | |
供应商银行帐号 | |
法人代表姓名 | |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传真或邮箱 | |
马关县校园食堂大宗商品采购供应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KZC-[2024]-16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马关县
一、招标条件
本马关县校园食堂大宗商品采购供应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405万元,招标人为马关骏成汇智商贸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完成马关县校园食堂大宗商品采购供应服务项目的肉类(包括猪肉
、禽类、净瘦牛肉)、大米、食用油(非转基因)等食材物料供应服务,具体
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马关县校园食堂大宗商品采购供应服务项目(一标段);
(002)马关县校园食堂大宗商品采购供应服务项目(二标段);
(003)马关县校园食堂大宗商品采购供应服务项目(三标段);
(004)马关县校园食堂大宗商品采购供应服务项目(四标段);
(005)马关县校园食堂大宗商品采购供应服务项目(五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马关县校园食堂大宗商品采购供应服务项目(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在有效
期内且具有实施此次采购的服务能力。(含法人组织、法人的分支机构、非法
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屠宰场正规检疫合格的肉品品质检疫合格证及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
(002马关县校园食堂大宗商品采购供应服务项目(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在有效
期内且具有实施此次采购的服务能力。(含法人组织、法人的分支机构、非法
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
《食品经营许可证备案表》或《云南省食品摊贩备案卡》(提供原件扫描件);
(003马关县校园食堂大宗商品采购供应服务项目(三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在有效
期内且具有实施此次采购的服务能力。(含法人组织、法人的分支机构、非法
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
《食品经营许可证备案表》或《云南省食品摊贩备案卡》(提供原件扫描件);
(004马关县校园食堂大宗商品采购供应服务项目(四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在有效
期内且具有实施此次采购的服务能力。(含法人组织、法人的分支机构、非法
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备案表》(提供原件扫描件);(2)供应商须具备2名
及以上取得粮油保管《职业资格证书》的保管人员和2名及以上取得粮油质量检
验《职业资格证书》的检验人员;;
(005马关县校园食堂大宗商品采购供应服务项目(五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在有效
期内且具有实施此次采购的服务能力。(含法人组织、法人的分支机构、非法
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备案表》(提供原件扫描件);(2)供应商须具备2名
及以上取得粮油保管《职业资格证书》的保管人员和2名及以上取得粮油质量检
验《职业资格证书》的检验人员;;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12日 08时30分到2024年08月16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年8月 12 日至2024年8月16
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
定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2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云南国康招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文山市金马国际A栋4
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2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国康招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文山市金马国际A栋4
层)
七、其他
马关县校园食堂大宗商品采购供应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
《非招标方式代理服务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国康招标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受马关骏成汇智商贸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马关县校园食堂大宗商品采
购供应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马关县校园食堂大宗商品采购供应服务项目 ;
2.2项目编号:GKZC-[2024]-16号;
2.3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采购品目 技术、规格、质量要求及包装标准 预算(万元/年) 备注
马关县校园食堂大宗商品采购供应服务项目(一标段) 猪肉
所有供应的猪肉必须来自非繁殖用途的猪只,避免含有母猪肉和蓝猪肉。净瘦
肉、后腿肉、猪肝、排骨、猪油等,必须保证供应为制定屠宰场当日屠宰的猪
肉,猪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具加盖国家和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和动
物检疫证明。肉品须表皮洁净,膘肥适中,色泽鲜亮,肉质细腻,无异味,去
骨,无毛,按压无水迹。 3440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
条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 77
号)等,满足采购人物资采购的验收标准。
马关县校园食堂大宗商品采购供应服务项目(二标段) 禽类
须出具加盖国家和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和动物检疫证明。肉品颜色应呈乳黄
色,肌肉饱满,肉质细嫩,不开裂,无皮毛残留,不含黑素斑 560
马关县校园食堂大宗商品采购供应服务项目(三标段) 净瘦牛肉牛肉
须出具加盖国家和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和动物检疫证明,牛肉应呈现鲜艳的
红色,表面无明显淤血、裂痕和毛皮。脂肪应均匀分布,不宜过厚或过薄,同
时应呈现出较为明显的牛肉纹理,肌肉应紧密有弹性,不宜松软或过于坚硬。
493
马关县校园食堂大宗商品采购供应服务项目(四标段) 大 米
大米须达国家 1354—86
特二级标准,(其中优质一等大米,执行标准为GB/T19266;高等一级大米、中
等一级大米、普通一级大米,执行标准为GB/T1354;水分含量在 12
以下,无掺假,无砂石、碎米,无黄粒米。大米包装印有大米品名、登级、数
量、出厂名、厂家地址及联系方式。 617
马关县校园食堂大宗商品采购供应服务项目(五标段) 食用油(非转基因)
按国家食用调和油和油质量标准
CB1535,质量登级一级。有合格检验报告,外观的色泽、透明度、气味滋味无
异味。定型包装。 295
合计:5405万元/年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4采购预算:第一标段猪肉:3440万元/年;第二标段禽类:560万元/年;第
三标段净瘦牛肉:493万元/年、第四标段大米:617万元/年;第五标段食用油
(非转基因):295万元/年(本项目采购预算为暂定价格已包含超3个月资金占
用费,实际结算金额以实际供应数量计算为准)
2.5最高限价:第一标段猪肉:前夹后腿五花肉19.4元/斤、正排骨净瘦肉21.1/
斤、肥肉板油12.3/斤;第二标段禽类:19.8/斤;第三标段净廋牛肉39.7元/斤
;第四标段:优质一等大米210元/袋、高等一级大米价格160元/袋、中等一级
大米价格135元/袋、普通一级大米124元/袋—
127元/袋;第五标段:一级非转基因菜籽油233元/件、一级非转基因原香菜籽
油240元/件。(因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故本项目本期货物单价报价仅限于用作
计算报价得分,实际结算金额以实际供应数量及供应期间同期市场价格计算为
准,报价方式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6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1年(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8月)入围供应商必须
严格按时、按质、按量将采购人所订购的物资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
验收人员验收合格后送入仓库,采购人签收,入围供应商完成交货。
2.7合同履行期限: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服务期限以政府委托经营期
限为准,政府委托经营期限到期合同自动解除。
2.8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 77
号)等,满足本项目的验收标准。
2.9入围供应商数量:本次招标分为5个合同标段进行招标,按评标委员会综合
评审得分由高至低选择拟入围供应商(第一标段:入围3名供应商、第二标段入
围2名供应商、第三标段入围3名供应商、第四标段入围3名供应商、第五标段入
围2名供应商)通过采购人领导小组组成核查组到实地进行核查合格后,确定为
入围供应商。
2.10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在有效
期内且具有实施此次采购的服务能力。(含法人组织、法人的分支机构、非法
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佐证材料如下:
①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批准文件(扫描件);
②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扫描件);
③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扫描件);
④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⑤供应商为法人的分支机构的,应提交法人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
证书或批准文件以及法人授权书。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下佐证材料提供其一即
可)
(1)供应商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即资
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个月的证明文件(扫描件),银行出具的证明文
件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3)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扫描件);
(4)供应商自行编制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及财务会计制度(
须加盖公章);
(5)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成立不足6个月的,可提供供应商编制
的财务会计制度作为佐证材料(需加盖公章)。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
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
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
印件。(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或不需要缴纳税金。(3)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成立不足6个月的
,可提供将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函。缴纳社保证明材料:(1)提供供应商缴费
所属时间在2023年3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
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2)依法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3)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成立不足6个月的,可提
供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4)本县区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民
个体经营者除外。(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
面承诺书)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供应商须提供屠宰场正规检疫合格的肉品品质检疫合格证及动物检
疫合格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
第二标段、第三标段:供应商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备案表》或《云南省食品摊贩备案卡》(提供原件扫描
件);
第四标段、第五标段:(1)供应商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
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备案表》(提供原件扫描件);(2)供应商须具备
2名及以上取得粮油保管《职业资格证书》的保管人员和2名及以上取得粮油质
量检验《职业资格证书》的检验人员;
3.3信誉要求:(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书面承诺)。(2)
提供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中国政府采购网无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3.4其他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②严禁入围供应商将入围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供应商须作出书面承诺。
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发入围通知书前对入围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核
查,如查询到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存有疑义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有权
要求供应商配合答疑并出具书面澄清报告,如若供应商拒不配合答疑,视为供
应商主动放弃入围资格。
3.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
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
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
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年8月 12 日至2024年8月16
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
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国康招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文山市金马国际A栋4层)。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方式:满足资格要求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在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证明资料(
原件)及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原件审验后退回)到云南国康招标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处报名:
(1)报名函;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按招标公告3.3.1的
要求提供);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日9时00分。
6.2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6.3开标地点:云南国康招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文山市金马国际A栋4层
)。
7.投标保证金
7.1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投标
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本项目应交保证金按预算价的2%且不
超过80万元计算为人民币大写:80万元整(小写:800000.00元),现根据《云
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
9〕5号第二大点第(七)点意见:“鼓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特点
、供应商信用等情况免收投标保证金或者降低缴纳比例,并在采购文件中予以
明确。”
第一标段:按招标项目估算价2%且不超过80万元进行计取为人民币:¥748127.
33元。现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保证金的通知文件的相关要求,本标段投标保证金额确定为人民币大写:壹万
伍仟元整(小写:15000.00元)下浮99.98%。
第二标段:人民币大写:按招标项目估算价2%且不超过80万元进行计取为人民
币:¥100745.59元。现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
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文件的相关要求,本标段投标保证金额确定为人民
币大写:伍仟元整(小写:5000.00元)下浮99.95%。
第三标段:人民币大写:按招标项目估算价2%且不超过80万元进行计取为人民
币:¥108505.82元。现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
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文件的相关要求,本标段投标保证金额确定为人民
币大写:伍仟元整(小写:5000.00元)下浮99.95%。
第四标段:人民币大写:按招标项目估算价2%且不超过80万元进行计取为人民
币:¥123436.01元。现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
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文件的相关要求,本标段投标保证金额确定为人民
币大写:伍仟元整(小写:5000.00元)下浮99.96%。
第五标段:人民币大写:按招标项目估算价2%且不超过80万元进行计取为人民
币:¥58918.99元。现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
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文件的相关要求,本标段投标保证金额确定为人民
币大写:伍仟元整(小写:5000.00元)下浮99.92%。
7.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银行转账。保证金在开标截止之前从供应商基本账
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到保证金账户,其它形式的保证金概不接受
。供应商缴纳保证金时,需在转账凭证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并注明联系
电话,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
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招标活动。(投标保证金必须一次性足额转入,不可多转
、少转或多笔转入)。
7.3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
开户名称:云南国康招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双桥支行
账 号:24070301040003649
联系电话:0876-8890993
7.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时间: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保证金,到账时间
以实际到达专用账号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
7.5保证金退还
(1)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5日内由代理公司退还
。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送交代理公司后5日内由代理公司退还
。
(3)流标、废标项目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5日内由供应商先提出退还
申请(申请理由:项目招标失败),由代理公司退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
媒体转载的招标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马关骏成汇智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马关县马白镇高原特色产业化园区粮食储备
库旁
联系人:马国峰
联系方式:15987672801
2.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国康招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文山市金马国际A栋4层
联 系 人:王莹莹
电 话:0876-8890993
3.监督部门:马关县财政局 0876-7622230
2024年8月9日
附件:
报名函
云南国康招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将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参与投标。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全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开户银行
供应商银行帐号
法人代表姓名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或邮箱
供应商(盖章):
年 月 日
注:报名函所投项目必须与投标文件所投项目一致,如不一致投标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马关县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马关骏成汇智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马关县马白镇高原特色产业化园区粮食储备库
旁
联 系 人:马国峰
电 话:15987672801
电子邮件:1480157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康招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文山市金马国际A栋4层
联 系 人: 王莹莹
电 话: 0876-8890993
电子邮件: 45215403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马关县校园食堂大宗商品采购供应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非
招标方式代理服务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国康招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受马关骏成汇智商贸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马关县校园食堂大宗商品采购供应服务项
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马关县校园食堂大宗商品采购供应服务项目 ;
2.2项目编号:GKZC-[2024]-16号;
2.3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采购品目
技术、规格、质量要求及包装标
预 算 ( 万 元 /年
准
)
马关县校园食
堂大宗商品采
猪肉
购供应服务项
目(一标段)
所有供应的猪肉必须来自非繁殖
用途的猪只,避免含有母猪肉和
蓝猪肉。净瘦肉、后腿肉、猪肝
、排骨、猪油等,必须保证供应
为制定屠宰场当日屠宰的猪肉,
猪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
3440
具加盖国家和地方政府监督所检
疫章和动物检疫证明。肉品须表
皮洁净,膘肥适中,色泽鲜亮,
肉质细腻,无异味,去骨,无毛
,按压无水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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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
》、《中华
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
实 施
条例》、《
食品安全国
家标准管理
办法》(卫
生 部 令 第
77
号)等,满
马关县校园食
堂大宗商品采
购供应服务项
目(二标段)
须出具加盖国家和地方政府监督
所检疫章和动物检疫证明。肉品
禽类
颜色应呈乳黄色,肌肉饱满,肉
560
足采购人物
资采购的验
收标准。
质细嫩,不开裂,无皮毛残留,
不含黑素斑
须出具加盖国家和地方政府监督
所检疫章和动物检疫证明,牛肉
马关县校园食
应呈现鲜艳的红色,表面无明显
堂大宗商品采
净瘦牛肉牛
淤血、裂痕和毛皮。脂肪应均匀
购供应服务项
肉
分布,不宜过厚或过薄,同时应
目(三标段)
呈现出较为明显的牛肉纹理,肌
肉应紧密有弹性,不宜松软或过
于坚硬。
大 米 须 达 国 家 1354—86
特二级标准,(其中优质一等大
米, 执行标准 为GB/T19266;
马关县校园食
高等一级大米、中等一级大米、
堂大宗商品采
大 米
普通一级大米,执行标准为GB/
购供应服务项
目(四标段)
T1354; 水 分 含 量 在 12
以下,无掺假,无砂石、碎米,
无黄粒米。大米包装印有大米品
名、登级、数量、出厂名、厂家
地址及联系方式。
按国家食用调和油和油质量标准
493
617
马关县校园食
食用油(非
CB1535,质量登级一级。有合
堂大宗商品采
转基因)
格检验报告,外观的色泽、透明
295
购供应服务项
目(五标段)
度、气味滋味无异味。定型包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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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5405万元/年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4采购预算:第一标段猪肉:3440万元/年;第二标段禽类:560万元/年;第
三标段净瘦牛肉:493万元/年、第四标段大米:617万元/年;第五标段食用油(非
转基因):295万元/年(本项目采购预算为暂定价格已包含超3个月资金占用费,实
际结算金额以实际供应数量计算为准)
2.5最高限价:第一标段猪肉:前夹后腿五花肉19.4元/斤、正排骨净瘦肉21.1/
斤、肥肉板油12.3/斤;第二标段禽类:19.8/斤;第三标段净廋牛肉39.7元/斤;第
四标段:优质一等大米210元/袋、高等一级大米价格160元/袋、中等一级大米价格
135元 /袋 、 普 通 一 级 大 米 124元 /袋 —
127元/袋;第五标段:一级非转基因菜籽油233元/件、一级非转基因原香菜籽油24
0元/件。(因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故本项目本期货物单价报价仅限于用作计算报价
得分,实际结算金额以实际供应数量及供应期间同期市场价格计算为准,报价方式
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6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1年(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8月)入围供应商必须
严格按时、按质、按量将采购人所订购的物资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
人员验收合格后送入仓库,采购人签收,入围供应商完成交货。
2.7合同履行期限: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服务期限以政府委托经营期限为
准,政府委托经营期限到期合同自动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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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 77
号)等,满足本项目的验收标准。
2.9入围供应商数量:本次招标分为5个合同标段进行招标,按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
得分由高至低选择拟入围供应商(第一标段:入围3名供应商、第二标段入围2名供
应商、第三标段入围3名供应商、第四标段入围3名供应商、第五标段入围2名供应商
)通过采购人领导小组组成核查组到实地进行核查合格后,确定为入围供应商。
2.10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且具有实施此次采购的服务能力。(含法人组织、法人的分支机构、非法人组织、
个体工商户、自然人)佐证材料如下:
①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批准文件(扫描件);
②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扫描件);
③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扫描件);
④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⑤供应商为法人的分支机构的,应提交法人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
证书或批准文件以及法人授权书。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下佐证材料提供其一即
可)
(1)供应商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即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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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个月的证明文件(扫描件),银行出具的证明文
件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3)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扫描件);
(4)供应商自行编制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及财务会计制度
(须加盖公章);
(5)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成立不足6个月的,可提供供应商编制
的财务会计制度作为佐证材料(需加盖公章)。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提
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
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2)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
金。(3)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成立不足6个月的,可提供将依法缴纳
税收的承诺函。缴纳社保证明材料:(1)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3月至
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
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供应商成立不足6个月的,可提供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4)
本县区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民个体经营者除外。(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
面承诺书)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供应商须提供屠宰场正规检疫合格的肉品品质检疫合格证及动物检
疫合格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
第二标段、第三标段:供应商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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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备案表》或《云南省食品摊贩备案卡》(提供原件扫描件)
;
第四标段、第五标段:(1)供应商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
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备案表》(提供原件扫描件);(2)供应商须具备2名
及以上取得粮油保管《职业资格证书》的保管人员和2名及以上取得粮油质量检验《
职业资格证书》的检验人员;
3.3信誉要求:(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书面承诺)。(2)提供
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3.4其他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
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②严禁入围供应商将入围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供应商须作出书面承诺。
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发入围通知书前对入围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核
查,如查询到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存有疑义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有权要求
供应商配合答疑并出具书面澄清报告,如若供应商拒不配合答疑,视为供应商主动
放弃入围资格。
3.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
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
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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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 有 意 参 加 投 标 者 , 2024年 8月 12 日 至 2024年 8月 16
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
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国康招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文山市金马国际A栋4层)。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方式:满足资格要求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在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证明资料(原件
)及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原件审验后退回)到云南国康招标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处报名:
(1)报名函;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按招标公告3.3.
1的要求提供);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日9时00分。
6.2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6.3开标地点:云南国康招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文山市金马国际A
栋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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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保证金
7.1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投标
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本项目应交保证金按预算价的2%且不超过
80万元计算为人民币大写:80万元整(小写:800000.00元),现根据《云南省财
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第二
大点第(七)点意见:“鼓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信用等
情况免收投标保证金或者降低缴纳比例,并在采购文件中予以明确。”
第一标段:按招标项目估算价2%且不超过80万元进行计取为人民币:¥74812
7.33元。现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
证金的通知文件的相关要求,本标段投标保证金额确定为人民币大写:壹万伍仟元
整(小写:15000.00元)下浮99.98%。
第二标段:人民币大写:按招标项目估算价2%且不超过80万元进行计取为人民
币:¥100745.59元。现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
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文件的相关要求,本标段投标保证金额确定为人民币大写:
伍仟元整(小写:5000.00元)下浮99.95%。
第三标段:人民币大写:按招标项目估算价2%且不超过80万元进行计取为人民
币:¥108505.82元。现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
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文件的相关要求,本标段投标保证金额确定为人民币大写:
伍仟元整(小写:5000.00元)下浮99.95%。
第四标段:人民币大写:按招标项目估算价2%且不超过80万元进行计取为人民
币:¥123436.01元。现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
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文件的相关要求,本标段投标保证金额确定为人民币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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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仟元整(小写:5000.00元)下浮99.96%。
第五标段:人民币大写:按招标项目估算价2%且不超过80万元进行计取为人民
币:¥58918.99元。现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
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文件的相关要求,本标段投标保证金额确定为人民币大写:
伍仟元整(小写:5000.00元)下浮99.92%。
7.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银行转账。保证金在开标截止之前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以
“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到保证金账户,其它形式的保证金概不接受。供应商
缴纳保证金时,需在转账凭证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并注明联系电话,保证金
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
次招标活动。(投标保证金必须一次性足额转入,不可多转、少转或多笔转入)。
7.3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
开户名称:云南国康招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双桥支行
账 号:24070301040003649
联系电话:0876-8890993
7.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时间: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保证金,到账时间
以实际到达专用账号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7.5保证金退还
(1)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5日内由代理公司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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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送交代理公司后5日内由代理公司退还
。
(3)流标、废标项目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5日内由供应商先提出退还
申请(申请理由:项目招标失败),由代理公司退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
体转载的招标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马关骏成汇智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马关县马白镇高原特色产业化园区粮食储备
库旁
联系人:马国峰
联系方式:15987672801
2.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国康招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文山市金马国际A栋4层
联 系 人:王莹莹
电 话:0876-8890993
3.监督部门:马关县财政局 0876-7622230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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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报名函
云南国康招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将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参与投标。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全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开户银行
供应商银行帐号
法人代表姓名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或邮箱
供应商(盖章):
年 月 日
注:报名函所投项目必须与投标文件所投项目一致,如不一致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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