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海南核电厂3、4号机组内层安全壳结构整体性试验外委项且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
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
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HN824FR343C11506BD/CSC-24HDGC021371
2.2项目名称:海南核电厂3、4号机组内层安全壳结构整体性试验外委项
且
2.3项目概况:根据(压水堆核电厂安全壳结构整体性试验》B/T20017要
求,需通过试验检验安全壳在构造和强度方面承受设计基准事故的能力,验证
在设计基准事故时安全壳能够保持结构的完整性。该项目需外委给具有检测资
质的单位实施。
2.4招标范围:根据国家规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设计要求完成海南
核电厂3、4号机组内层安全壳结构整体性试验,试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内层
安全壳混凝土局部应变、温度、筒身变位、钢束力变化、穹顶挠度变化、钢村
里变化、安全壳底板变形、内层安全壳混凝土外观质量等项目进行检查,并对
安全壳结构整体性能进行评价,检验安全壳在设计基准事故工况下的结构性能。
2.5项目地点: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南核电项目现场。
2.6服务期:预计2025年3月至2025年8月。具体服务期以招标人通知
为准,中标人应按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项目所有的委托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应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招标专用育
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拭②
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
法运作。
B、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
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
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检验检测
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检验机构认可证书
(CNS),且在有效期内。投标时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⑤)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
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
良好。
(6)业绩要求:本次招标须投标人近五年有承担过安全壳结构整体性
试验相关业绩。投标时出具合同封面、合同范围、合同签字页作为业绩证明
材料。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
还。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
(htps: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米能
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业
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玉登来
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海南核电厂3、4号机组内虞安全类专用章
结构整体性试验外委项且),按照《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合供应2)
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
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
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3发售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17:00至2024年5月27日17:00(北
京时间),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愿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通过中核集
团电子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提交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
台进行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6月14日9:
00(北京时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
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7.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7.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
化的。
8.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
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9.其他说明
9.1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
洁协议。
招标专拥宣
92对于其它公可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布第的行为.本公司将保代亿
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
子采购平台核发的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
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
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0.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
《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11.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一层
联系人:张建赜
电话:19910292692
电子邮件:zhangjz(@puyuan.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不接受招标文件的疑义,
仅接受对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
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
应商服务)。
电话:/
电子邮件:/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中国程有限公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应链管理有限公
2024年5阴21
招标专用草
(2)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