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白鸟湖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及再生水补给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白鸟湖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及再生水补给
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LXG-2024[025])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
一、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白鸟湖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及再生水补给项目
(初步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98.7 万元,招
标人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白鸟湖生态缓冲带修复;(2)现状污水处理厂污水再
生处理;(3)连接污水再生水处理厂至人工湿地的再生水输水管道;(4)入湖人工湿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白鸟湖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及再生水补给
项目(初步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白鸟湖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及再生水补给
项目(初步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满足以下所列要求之一即可:
要求 1:[设计]综合类资质(综合类资质)甲级;
要求 2:[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及以上;
3、项目负责人要求:高级工程师(市政相关专业)
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
得少于 2 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设计合同;
5、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供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的类似工
程业绩不得少于 1 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设计合同,业绩证
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6、投标企业须在标书里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未附承诺书的企业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15 日 19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确
认函至新疆齐鲁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30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阿里山街 299 号 6 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30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阿里山街 299 号 6 楼会议室
七、其他
招标文件文本费:人民币 500 元,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班公湖路 316 号
联 系 人:刘霞
电 话:1869957812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齐鲁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阿里山街 299 号 6 楼
联 系 人: 蔡鹤 赵雅露
电 话: 18199152551
电子邮件: 49474568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