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新建居住、商业商务、公园绿地、中小学(新华西路四期地块)项目开发委托管
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新建居住、商业商务、公园绿地、中小学(新华西路四期地块)项目开发委托管理服
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有资金,费率以 2.5%
为基准控制(其中基础服务费基准费率为 1.5%、品牌使用费基准费率为 1%),预估金额合计
为 23977 万元,招标人为武汉市恒晖置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规划用地面积 110526㎡(居住用地 61049㎡,商业设施用地 5004㎡,学校用地
25205㎡),总建面约 53 万㎡,计容建面 38.6 万㎡(居住建面 31 万㎡,商业建面 4065㎡,
办公建面 45835㎡,学校建面 2.6 万㎡)。新建十四栋住宅,一栋办公楼,一所 42 班中小学
校,一所 12 班幼儿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建居住、商业商务、公园绿地、中小学(新华西路四期地块)项目开发委托管
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建居住、商业商务、公园绿地、中小学(新华西路四期地块)项目开发委托管
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工程项目管理或开发管理的水平能力,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的开发或项目管
理业绩(开发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项目土地出让协议书(或土地证)、项目竣工备案证;项
目管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项目管理委托合同、土地出让协议书(或土地证)、项目竣工备案
证);
(3)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证明材料
提供相关承诺书)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如同时递交,按投标文件递交先后顺序较早的优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09 日 17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14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要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武汉市江岸区后湖绿地汉口中心 S11 栋写字楼 2405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后湖绿地汉口中心 S11 栋写字楼 2405 室
七、其他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新建居住、商业商务、公园绿地、中小学(新华西路四期地块)项目开发委
托管理服务
1.2 招标人:武汉市恒晖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1.3 项目概况:规划用地面积 110526㎡(居住用地 61049㎡,商业设施用地 5004㎡,学校用
地 25205㎡),总建面约 53 万㎡,计容建面 38.6 万㎡(居住建面 31 万㎡,商业建面 4065㎡,
办公建面 45835㎡,学校建面 2.6 万㎡)。新建十四栋住宅,一栋办公楼,一所 42 班中小学
校,一所 12 班幼儿园
1.4 本次招标投资额:费率以 2.5%为基准控制(其中基础服务费基准费率为 1.5%、品牌使
用费基准费率为 1%),预估金额合计为 23977 万元。
1.5 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1.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1.7 服务期:与招标人签订项目开发委托管理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最后一期集中交付
满【6】个月止。
1.8 招标范围:全流程开发管理服务,提供前期管理、设计管理、成本管理、工程管理、营
销管理、竣工验收、交付管理、客户服务、保修管理、前期物业服务督导、商业导入服务、
产业引入服务、行政管理、财务管理、品牌使用、开放集采平台等服务。
2.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
进行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工程项目管理或开发管理的水平能力,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的开发或项目管
理业绩(开发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项目土地出让协议书(或土地证)、项目竣工备案证;项
目管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项目管理委托合同、土地出让协议书(或土地证)、项目竣工备案
证);
(3)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证明材料
提供相关承诺书)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如同时递交,按投标文件递交先后顺序较早的优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发布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4.1 公告发布时间:2024 年 8 月 9 日 17:30 时—2024 年 8 月 14 日 17:30 时。
4.2 凡符合本公告要求并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于公告中 4.1 条规定的“公告发布时间”内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后湖绿
地汉口中心 S11 栋写字楼 2405 室)领取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领取,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 元)整,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1 现场领取方式:详见 4.2 款规定。
4.3.2 电子邮件领取方式:于公告中 4.1 条规定的“公告发布时间”内,投标人将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加盖公章、法人章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zhongji_hb@163.com ,并在邮件中注明投标人名称、所投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报名资料后,发送招标文件费支付账户及招标文件领签表格式,投标人
付款成功后,须将银行付款凭证和填写完信息的招标文件领签表扫描件发回至我司邮箱。招
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投标人获取招
标文件的时效性以投标人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2024 年 9 月 2 日北京时间 9:30 时,送达武汉
市江岸区后湖绿地汉口中心 S11 栋写字楼 2405 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
文件恕不接受。
6.其他: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时起,投标人应保证其在投标过程中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
真、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
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7.招标公告发布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汉市恒晖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兴业路 22 号江汉人家 14、15、S9 栋 S9 单元 1 层(7)商号
联 系 人:潘偲、冯昊宇
电 话:027-8582076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江岸区后湖绿地汉口中心 S11 栋写字楼 2405 室
联 系 人: 王玲、吴慧苗
电 话: 027-85880139
电子邮件: zhongji_h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