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龙商业街10-11号铺竞投招标公告
锦龙商业街10-11号铺竞投招标公告
锦龙商业街10-11号铺已由陈村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审核小组批准公开交易,按照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民主议事程序已表决通过本交易方案,根据《陈村镇农村集体资产公开交易管理办法》陈府办发【2016】8号文件规定,陈村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所受锦龙居委会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交易竞投。
1.本项目竞投范围、交易底价、保证金及用途要求:
序号 | 资产名称 | 资产编号 | 资产地点 | 占地面积 | 用途 | 年底价 (元/年) | 交易保证金(元) | 租期 |
1 | 锦龙商业街10-11号铺 | ********005 | 锦龙商业街10-11号 | 70平方 | 商业 | 28800 | 10000 | 5 |
2.竞投人资格要求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或联合申请参与竞投。其中以个人名义参与竞投的,必须为年满18周岁且有完全独立民事能力的中国公民,且无欠村、资产办、股份社集体任何租金。
3.竞投方式
本项目采用暗标竞投,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操作程序详见“竞投人须知”。
4.领取竞投资料及办理资格审核要求
4.1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请竞投人在规定时间内(2016年8月24日-8月31日下午5:00,节假日除外),携带齐以下资料到锦龙居委会领取竞投资料及办理资格审核:
4.1.1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1.2交易保证金的银行汇款回单复印件一份(需注明竞投项目名称,否则招租人有权拒绝竞投人参与本项目竞投);
竞投人必须带备原件以备核对。竞投人必须保证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若提交虚假资料,由此引起一切损失及风险由竞投人承担,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4.2交易保证金提交方式
有意参加竞投的请在规定时间内(2016年8月31日下午5:00时前,节假日除外)将项目相应交易保证金存至指定账户并办理资格预审手续。
收款单位: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锦龙居委会资产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顺德农商银行
收款账号:********011414
4.3没有按本竞投文件规定完成资格审核或资格预审不通过的竞投人,失去参与本次竞投的资格,招租人将不予接受其竞投报价文件,竞投报价被否决及视为无效报价,被否决的竞投人不得参与本次竞投。
5.竞投时间规定
序号 | 竞投程序 | 时间规定 |
1 | 公告 | 2016年8月24日-8月31日 |
2 | 领取竞投资料及办理资格审核起止 | 2016年8月24日-8月31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
3 | 竞投报价文件投递起止 | 2016年9月1日下午2:00-2:30时 |
4 | 竞投会议及定标开始 | 2016年9月1日下午2:30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投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网、顺德区人民政府网、顺德区农业局网、陈村镇人民政府网等四个网站上发布,且在招租人所在范围内发布。
7.联系方式
招租人:顺德区陈村镇锦龙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姚小姐联系电话:****-********
竞投地点:顺德区陈村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所
联系地址:顺德区陈村镇建设大厦三楼招投标会议室
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757—********
监督部门:顺德区陈村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项目审核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757—*******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锦龙居委会
2016年8月23日
标签: 商业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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