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心监护系统设备一批镇海、集美院区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胎心监护系统设备一批镇海、集美院区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受厦门市妇幼保健院委托,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对[******]GWCG[GK]*******、胎心监护系统设备一批(镇海、集美院区)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胎心监护系统设备一批(镇海、集美院区)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30日 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胎心监护系统设备一批(镇海、集美院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902,250.00元
采购包1(胎心监护系统设备一批):
采购包预算金额:185,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85,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A********-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超声多普勒胎儿监护系统(1拖8) | 1(套) | 否 | 采购内容:超声多普勒胎儿监护系统(1拖8) 采购数量:1套。 主要功能或目标:应用于门诊及病房母亲及胎儿监测。 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185,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方式:合同签订后,投标人应做好供货准备,在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的10个日历日内将上述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将分批次下单,投标人分批次供货,根据实际供货数量分批次结算。
采购包2(胎心监护系统设备一批):
采购包预算金额:849,75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49,75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2-1 | A********-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有线胎儿监护仪(单胎型) | 36(套) | 否 | 采购内容:有线胎儿监护仪(单胎型)。 采购数量:1批。 主要功能或目标:应用于门诊及病房母亲及胎儿监测。 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684,000.00 | 工业 |
2-2 | A********-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有线胎儿监护仪(双胎型) | 5(套) | 否 | 采购内容:有线胎儿监护仪(双胎型) 采购数量:1批。 主要功能或目标:应用于门诊及病房母亲及胎儿监测。 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105,000.00 | 工业 |
2-3 | A********-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多普勒胎心仪 | 45(套) | 否 | 采购内容:多普勒胎心仪 采购数量:1批。 主要功能或目标:应用于门诊及病房母亲及胎儿监测。 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60,75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方式:合同签订后,投标人应做好供货准备,在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的10个日历日内将上述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将分批次下单,投标人分批次供货,根据实际供货数量分批次结算。
采购包3(胎心监护系统设备一批):
采购包预算金额:1,291,4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291,4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3-1 | A********-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无线母亲胎儿监护仪(母胎单胎型) | 33(套) | 否 | 采购内容:无线母亲胎儿监护仪(母胎单胎型) 采购数量:1批。 主要功能或目标:应用于门诊及病房母亲及胎儿监测。 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1,247,400.00 | 工业 |
3-2 | A********-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无线母亲胎儿监护仪(母胎双胎型) | 1(套) | 否 | 采购内容:无线母亲胎儿监护仪(母胎双胎型) 采购数量:1套。 主要功能或目标:应用于门诊及病房母亲及胎儿监测。 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44,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方式:合同签订后,投标人应做好供货准备,在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的10个日历日内将上述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将分批次下单,投标人分批次供货,根据实际供货数量分批次结算。
采购包4(胎心监护系统设备一批):
采购包预算金额:576,1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76,1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4-1 | A********-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无线胎儿监护仪(单胎型) | 10(套) | 否 | 采购内容:无线胎儿监护仪(单胎型) 采购数量:1批。 主要功能或目标:应用于门诊及病房母亲及胎儿监测。 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289,000.00 | 工业 |
4-2 | A********-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无线胎儿监护仪(双胎型) | 10(套) | 否 | 采购内容:无线胎儿监护仪(双胎型) 采购数量:1批。 主要功能或目标:应用于门诊及病房母亲及胎儿监测。 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287,1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方式:合同签订后,投标人应做好供货准备,在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的10个日历日内将上述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将分批次下单,投标人分批次供货,根据实际供货数量分批次结算。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2)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规定,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可不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投标人须根据所投的医疗器械分类,提供以下材料: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产品备案证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上述证明若带有附件的,附件请一并提供。;(4)投标人所投的医疗器械若含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含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上述证明若带有附件的,附件请一并提供。。
采购包2:
(1)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2)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规定,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可不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投标人须根据所投的医疗器械分类,提供以下材料: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产品备案证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上述证明若带有附件的,附件请一并提供。;(4)投标人所投的医疗器械若含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含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上述证明若带有附件的,附件请一并提供。。
采购包3:
(1)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2)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规定,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可不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投标人须根据所投的医疗器械分类,提供以下材料: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产品备案证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上述证明若带有附件的,附件请一并提供。;(4)投标人所投的医疗器械若含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含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上述证明若带有附件的,附件请一并提供。。
采购包4:
(1)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2)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规定,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可不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投标人须根据所投的医疗器械分类,提供以下材料: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产品备案证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上述证明若带有附件的,附件请一并提供。;(4)投标人所投的医疗器械若含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含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上述证明若带有附件的,附件请一并提供。。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节能产品:按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
时间: 2024-08-09 至 2024-08-24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2024-08-30 09:15: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7(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的开标环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需提前在政府采 购 网-服务专区中下载远程 开标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参与开标会;
2、本项目收标窗口信息详见厦门 市行政服务中 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4楼C区交易大厅显示屏显示的窗口信息。
名称:厦门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10号
联系方式:0592-*******
名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湖滨南路81号21层D单元
项目联系人:黄晓玲、叶涵殷、郑莹莹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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