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控系统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控系统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控系统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3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GRC*******HG

项目名称: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控系统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76,3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控系统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076,3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环保监测设备 环境空气质量六参数在线监测系统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944,000.00 -
1-2 环保监测设备 恶臭在线监测系统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120,000.00 -
1-3 环保监测设备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连续自动监测系统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1,012,300.00 -
1-4 环保监测设备 气象六参数仪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35,000.00 -
1-5 办公用房 大气监测站房(标准站)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230,000.00 -
1-6 环保监测设备 耗材和备品备件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220,000.00 -
1-7 其他机房辅助设备 辅助设施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0 -
1-8 大气污染治理服务 运维和质控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65,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0日历天,工期包括前期准备工作,设备采购,站房安装,设备安装,配套设施的建设,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控系统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控系统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10日 至 2024年08月16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8月3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丰县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地 址:新丰县丰城街道丰城二街2号

联系方式:07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韶关市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坝厂新村9号

联系方式:07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小姐

电 话:0751-*******

韶关市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0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挥发性有机物 自动监控 环境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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