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街道交警新安中队食堂菜品配送服务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新安街道交警新安中队食堂菜品配送服务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新安街道交警新安中队食堂菜品配送服务 JSZC-******-XSGC-G2024-002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9-02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XSGC-G2024-0028
项目名称:新安街道交警新安中队食堂菜品配送服务
预算金额:11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10.96万元/两年
采购需求:
新安街道交警新安中队食堂配送包括米、面、油、调料、肉类、水产品、蔬菜、鸡蛋、豆制品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说明”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从试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项目合同按年度签订,由采购人按规定进行考核,合同到期,如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2)投标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3.(3)投标供应商须为投标产品的合法经销商或合法生产商(投标供应商若为生产商,须提供其合法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若为经销商,提供其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4)授权委托人应具备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缴费证明(新成立公司自成立日期开始、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2024年08月09日至2024年08月15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
方式:潜在投标供应商可在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查看公开招标文件,如确定投标,必须在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中免费下载公开招标文件[“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或“政府采购客户端(苏采云)”中免费下载文件(“项目参与”――找到需要获取招标文件的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参与投标”――“下载文件”)],完成项目报名,方可按要求制作、上传投标文件
售价:0.00元
2024-09-02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投标,线上不见面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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