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农业路18号办公楼装修项目EPC工程招标公告
金水区农业路18号办公楼装修项目EPC工程招标公告
金水区农业路18号办公楼装修项目EPC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水区农业路18号办公楼装修项目EPC工程已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金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公司为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金水区农业路18号办公楼装修项目EPC工程
2.2项目概况:金水区农业路18号办公楼装修项目EPC工程,该项目主要为一栋主办公楼(总建筑面积*****.43㎡,其中地上10层建筑面积*****.83㎡,地下2层建筑面积2091.6㎡)和一栋配套楼(总建筑面积3034.89㎡,其中地上3层建筑面积2180㎡,地下1层建筑面积855㎡)的办公用房装修、空调改造、消防系统改造、给排水改造、强电改造、弱电智能化改造、停车场改造等工作,总建筑面积约*****㎡。
2.3招标范围:金水区农业路18号办公楼装修项目EPC工程的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项目管理配合、联合验收、竣工备案、交付发包人、缺陷修复及保修等全部内容,直至保修期满;
2.4建设地点:郑州市金水区。
2.5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6工期:60日历天(设计工期5日历天,施工工期55日历天)。
2.7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施工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达到国家及地方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2.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有限合伙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1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1.2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要求:
2.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提供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且无其他在建工程(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2.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提供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业绩要求:
3.1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签约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少于*****㎡的类似装修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附合同复印件)。
3.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21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类似装修项目的项目经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附合同复印件)。
4.财务要求:提供连续三年(2020年度-2022年度或2021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按实际情况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即可);(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信誉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1提供企业在本项目招投标期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5.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或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投标时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的查询网页。
5.4 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5投标人需承诺未被列入环境污染防治失信黑名单(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联合体要求:
6.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作要求;
6.2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联合体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6.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4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6.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10日至2024年8月16日,每日00: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2.1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以下不再后缀网址)”获取招标文件(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该平台注册的投标人请先注册,平台注册为一次性免费注册,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4.2.2请务必在标书下载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登录平台主页点击“我的工作台”→点击“寻找招标项目”或点击下方“更多”按钮使用项目名称信息检索要投标的项目,点击“立即投标”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核对要参与的项目信息。
4.2.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平台服务费400元。
4.3平台服务费支付至平台运营公司,发票由平台运营公司出具(通过“发票管理”下载平台服务费电子发票)。
4.4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获取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为:010-********;平台运营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开标前对下载者的购买信息进行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运营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运营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5投标人必须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之前完成CA证书的办理,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账户中“北京CA申请”→“CA申请帮助”→“CA办理指南”查看,也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进行咨询。
4.6领取招标文件成功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制作
5.1.1投标人通过“环境检测”下载并安装检测工具;
5.1.2安装完成后启动检测工具,逐一安装检测工具中的插件;
5.1.3打开从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下载的后缀名为.zzlh 的电子招标文件,按提示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5.1.4使用CA对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并导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的上传
5.2.1投标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9月2日9时30分。
5.2.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上传递交;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打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站,登录投标人账户,插入CA数字证书,选择“我参与投标的项目”,点击“进入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使用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签章等工作。
5.2.4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进行咨询。咨询内容涉及应保密的项目信息的,平台不得泄露。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金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杨金路街道杨金路139号河南外包产业园天元A座6楼603
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方式:0371-********
招标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叉口德威广场12楼
联 系 人:刘本煊
电 话:0371-********、0371-********、0371-********
传 真:0371-********
电子邮件:hnfd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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