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黑0281破1号讷河市红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委托第三方经营供热的招募公告
2024黑0281破1号讷河市红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委托第三方经营供热的招募公告
讷河市红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
委托第三方经营供热的招募公告
讷河市红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因资不抵债,现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为保障讷河市拉哈镇 2024-2025 年度供热民生需求,现公开招募本年度经营者。
一、招募时间
2024年8月9日至8月24日。
二、报名方法:
报名地点及提交参选文件地点为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南部万小区广场八号楼,联系人崔律师电话132*****820。
三、提交文件要求
须向管理人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经营资质、经营所需资金证明以及缴纳履约保证金(讷河市所属国有控股公司除外)。
四、有意经营者报名后,由管理人先审查材料,然后面谈,确定受托合同具体内容。
五、委托经营的具体方案
(一)、委托经营原则
1. 保障民生原则:确保拉哈镇居民在 2024-2025 年度供热期内稳定、安全用热。
2. 合法合规原则:委托经营活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
3. 独立自主依法经营:在保障供热质量的前提下,实现委托经营的可持续发展。
(二)、委托经营期限
委托经营期限自2024年8月25日起至2024年4月15日止,为期一个供热年度。(或破产重整后投资人接管止)
(三)、权利与义务
1. 权利
按照委托经营要求自主开展供热经营活动。
要求破产管理人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以保障委托经营的顺利进行。
2. 义务
制定科学合理的供热方案,确保供热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
负责供热设施的维护、保养和更新改造,确保设施安全运行。
建立健全供热服务体系,及时处理用户投诉和维修请求。
按照规定进行节能减排,保护环境。
本年度供热经营由受托公司出资,单独核算,形成单独的资料汇总,包括会计账簿。经营结束后,由管理人委托审计部门进行审计。
定期向破产管理人提交供热运营报告和财务报表,及时通报重大事项,接受监督和审查。
须向管理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00万元(讷河市所属国有控股公司除外)。
(四)、委托经营内容
1. 供热设施管理
受托人接管红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现有供热设施,包括锅炉房、换热站、管网等,并进行全面清查和评估。
制定供热设施维护计划,定期进行检修和保养,确保设施在供热期内正常运行。
对存在安全隐患或老化损坏的设施,及时进行更新改造,所需费用经破产管理人同意,由受托方垫付,依法按共益债权优先受偿。
2. 供热生产运营
根据拉哈镇65万平米的供热需求,合理安排供热生产,确保供热温度和压力符合标准。
加强能源管理,优化供热运行方式,降低能源消耗,提高供热效率。
建立供热应急保障机制,应对突发故障和极端天气等情况,确保供热安全稳定。
3. 供热服务
设立供热服务热线,及时受理用户咨询、投诉和维修请求。
按照规定进行供热计量和收费,公开收费标准和服务流程,接受用户监督。
定期开展用户满意度调查,不断改进供热服务质量。
(五)、违约责任
1、若受托人未按照委托经营要求履行义务,导致供热质量不达标、用户投诉率过高或发生安全事故等,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扣除委托经营费用、赔偿损失等。双方签订委托经营协议另行具体化。
2、受托人签订委托供热经营合同后停止供热的,除以上违约责任外,还必须承担供热期内停止供热损失,每月赔偿损失100万元,用于委托其他企业继续供热。
讷河市红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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