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沂河新区科创新城“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拟审批公示
关于沂河新区科创新城“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拟审批公示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4年08月07日我局拟对沂河新区科创新城“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8月07日-2024年08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539-*******
电子信箱:kfqhpk@126.com
通讯地址:临沂沂河新区温州路中段宏宸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二楼E04窗口
邮编:******
项目名称 | 沂河新区科创新城“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
建设地点 | 临沂市沂河新区(北京东路南北两侧,南至体育南路,北至中晟大街,西至凤西路、东至凤东路) |
建设单位 | 临沂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临沂河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主要建设中央公园平急两用功能提升工程、北区综合服务配套、北区市民广场及配套、公园绿地、管理用房、南区设施硬化、南区综合服务配套、铺装硬景及内部道路等,以及健身器材、应急设备、其他配套设施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环境保护管理,防治水土流失、施工扬尘、噪声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等。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相关要求,落实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配备洒水车、防尘网等防尘设备,有效控制场地开挖、物料运输、装卸、堆放、拌合等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污染及其它废气无组织排放;加强设备管理,做好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排放控制工作,严禁使用淘汰报废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施工作业废水、冲洗废水经沉淀池/隔油池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基坑排水经沉淀处理后通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对高噪声源要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加设临时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噪声污染。确保施工场地边界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标准要求。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料主要有土石方开挖弃土、石块、砂砾等,均进行回收利用;没有使用价值的建筑垃圾及基底修复清理出来的建筑垃圾由市政集团统筹运营,集中外运处置;施工过程产生的生活垃圾严格实行定点堆放并及时清运。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清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二)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做好植被绿化与临时占地地貌恢复等工作。(三)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定期发布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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