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拟采购放射个人防护用品议价公告
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拟采购放射个人防护用品议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我院医疗临床需要,对我院拟采购放射个人防护用品进行院内议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生产商、供应商参加。拟采购项目如下: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使用科室 | 预算总价(元) | |
放射个人防护用品 | 1 | 套 | 西湖院区医学影像科 | 700 | |
响应 | 偏离 | ||||
技术要求 | 1.铅帽1件 铅当量≥0.5mmPb | ||||
2.铅围脖1件 铅当量≥0.5mmPb | |||||
3.铅三角巾1件 铅当量≥0.5mmPb | |||||
4.铅围裙1件 铅当量≥0.5mmPb | |||||
商务要求 |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中选供应商提供产品免费质保服务至少三年。 | ||||
2、产品必须在签订合同后1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有关一切费用由中选供应商承担)。 | |||||
3、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已提供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选供应商支付合同总款。 |
一、参会资格要求:
在参会时,按照序号排序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含附页)。
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系电话。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生产厂商到投标人的完整产品销售及服务授权、完整资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副本、含附页)、中间代理商的四证】。
7、 (1)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
8、产品彩页、产品型号、配置清单、技术白皮书(此项所有材料需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响应偏离表。
9、提供参数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承诺函;参会人员需诚信参会,如有虚假响应、围标串标等行为,一经发现将列入列入医院失信企业名单,五年之内不得参与医院采购项目。
10、提供的材料一正三副,正本必须盖公司红色印章,所有材料在参会时提交。
11、严格按照要求填写附件一,加盖公司红色印章。
12、参加询价会的人员与被授权人一致,否则与缺项、未盖章一样视同无效,取消参加询价资格。
二、议价方式:
两轮报价,第二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
三、报名时间、会议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8月14日17时。参会人员可电话或现场报名,未报名者不允许参会。
会议时间:2024年8月15日10:00
报名、议价地点: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医学装备部(2号楼10层)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791-********
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医学装备部
202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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