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撞装置招标公告
防撞装置招标公告
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防撞装置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防撞装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HH-F[2016]58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成都抚琴西路10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卓老师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老师 ***-********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17层5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灯防撞装置采购项目
按照现有的安全设施设备无法抵挡不法车辆的闯入,不符合防恐、预防突发事件安保要求。建议在审判法庭车辆进出大门口(抚琴西路南大门)、办公楼车辆出入口各安装一套防撞升降柱。
所有的潜在供应商需提供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含技术文件、图纸、标准、工作条件、环境要求等)
使用升降高度600毫米(1.5-6秒可以完成升降),柱体厚12毫米(另外还有6、8毫米),直径220毫米(另外还有168毫米)规格进行安装,防水等级IP67,。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效存续的供应商;7、投标产品制造商(或具有授权权限的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供应商为非投标产品制造商的,需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或具有授权权限的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若由具有授权权限的机构授权的,则需提供该机构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且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三、报名和审查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3 万元(人民币)
报名时间:2016年08月23日 09:30至2016年08月2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17层5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审查时间(审查资质的时间):2016年08月25日 14:00
审查地点(审查资质的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17层5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四、开标时间:2016年08月25日 14:00
五、询价方式和询价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2016年08月23日 09:30至2016年08月2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询价文件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17层5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现场购买
获取询价文件文件售价:
300.0
六、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08月25日 13:30至2016年08月25日 14: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17层5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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