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食堂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食堂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WZZB-2016-129-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食堂改造工程已由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食堂改造工程
2.2招标范围:食堂改造
2.3建设地点: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
2.4工期要求:计划开工2016年9月16日,计划竣工2016年10月30日,工期45天。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规定)。近三年(2013年-2015年每年至少1例)所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2013年-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
3.2投标单位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无在建证明为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以公章为有效,内设机构章对外无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招标人将拒绝其在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招投标投诉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7外省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详见吉建管[2016]1号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6年8月17日至2016年8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程大街2769#)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需投标人以基本账户形式存入收款人指定银行账户,不收取现金)。
4.3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需携带公告第3条所规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以公章为有效,内设机构章对外无效、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投标的外省企业可以将报名资料盖红章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进行网上报名,同时须与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电话确认相关资料是否合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9月12日13时30分整。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程大街2769#
邮 编: 130011 联系人:曲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18@qq.com
银行帐号:****************843 行号:********0121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驻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支行
注:招标公告内容如有与《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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