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呼兰有限公司供热技术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SZB-2024039)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呼兰有限公司供热技术管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752 万元,招标人为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呼兰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呼兰老城区鑫玛热电用于供热的 46 个换热站,供热建筑面积 662 万平方米,约 7.3
万户居民的供热技术管理事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呼兰有限公司供热技术管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呼兰有限公司供热技术管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资质最低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服务能力。
2.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
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
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将
被否决;
3.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
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12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16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购买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黑龙江璞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滨路副 61 号)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黑龙江璞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滨路副 61 号)
七、其他
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呼兰有限公司供热技术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PSZB-202403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呼兰有限公司供热技术管理服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
业主为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呼兰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黑龙江省鑫
玛热电集团呼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供热托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呼兰有限公司供热技术管理服务。
2.项目地点:哈尔滨市呼兰区辖区内。
3.服务期限: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 365 日历天。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供热技术管理服务的所有工作内容(电厂热源厂与鑫玛热电分界点
开始至所有换热站的一级供热管线和二级供热管线的供热技术管理;居民、单位公共空间供
热设备设施的供热技术管理;供热安全运行技术、热用户供热质量服务的管理业务。康金镇
锅炉及供热一、二级管网的供热技术管理;居民、单位公共空间供热设备设施的供热技术管
理)。
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为标段。
7.招标控制价:752 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服务能力。
2.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
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
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将
被否决;
3.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
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8 月 12 日至 2024 年 08 月 16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
日上午 8 时 30 分-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16 时 30 分至黑龙江璞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
尔滨市南岗区清滨路副 61 号)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 5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为:2024 年 09 月 03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黑龙江璞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滨路副 61 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其他
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围标串标、以他人名义或弄
虚作假投标的,或者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
投诉、或者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
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呼兰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呼兰区萧红路 133 号
联系人:王晓磊
联系电话:1504666383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璞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滨路副 61 号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0451-8865999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呼兰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呼兰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呼兰区萧红路 133 号
联 系 人:王晓磊
电 话:15046663831
电子邮件:15046663831@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璞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滨路副 61 号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18946186530
电子邮件: pszb6688@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