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区域乡村振兴环境整治综合基础建设项目三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保定市清苑区区域乡村振兴环境整治综合基础建设项目三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保定市清苑区区域乡村振兴环境整治综合基础建设项目三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清苑区区域乡村振兴环境整治综合基础建设项目三期工程监理已由 保定市清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保清发改审批(2023)项目1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农业产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农业产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保定市清苑区区域乡村振兴环境整治综合基础建设项目三期工程监理 建设地点:保定市清苑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保定市清苑区,村内道路总长12.013公里,及6条通村45.273公路。 标段划分:1个标段。 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保修期结束为止。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方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12 00:00至2024-08-16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ebztb.com)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0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ebztb.com)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保定市农业产业有限公司 地址:保定市清苑区中心中路260号 联系人:刘宪策电话:0312-******* 招标代理:河北堂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定市乐凯北大街3555号B座1302室 联系人:王国军 电话:0312-*******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电话:/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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