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光渠整治及景观设计整治设计招标公告
争光渠整治及景观设计整治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YZB-160702
本招标项目湘潭经开区争光渠整治及景观设计整治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部。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1.1 设计规模:争光渠设计起点为吉利景观湖出口(江南大道),终点至沿江路,总长度约为4.6公里。
1.2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1.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 建设地点:起点为吉利景观湖出口(江南大道),终点至沿江路。
1.5 设计周期:方案设计时间15天,初步设计时间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时间2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2.1、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2、设计单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景观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或综合甲级资质。
2.3、拟承担该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3.1、潜在投标人将以下资质资格文件装订密封后,于2016年8月29日前(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由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投标登记,招标方将出具登记回执,作为投标人投标的依据。
3.1.1法定代表人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
3.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3.1.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1.4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1.5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六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
3.2、密封要求:
3.2.1密封袋上须注明“项目”及 “于投标截止前不得启封”字样。
3.2.2密封袋上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的标识、标记等。
3.2.3超过2016年8月29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招标方不予受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于2016年8月23日至2016年8月29日登录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xiangtan.gov.cn)下载专区,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400元/份,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公司缴纳。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参照《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第2号令),采用综合评估法。六、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采取银行转账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以现金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账号可任选其一)
账号一
户名: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宝塔支行
账号二
户名: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雨湖支行
账号三
户名: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汇丰支行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9月18日15时0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所有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资质证书可查询的名单)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行政监督。电话:****-********
10.1湖南省以外投标人如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以后必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科进行资质核查。
10.2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招标人: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奕
联系电话:152*****00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湘潭市芙蓉路众一国际C栋3楼
联 系 人: 朱灿
电 话:****-********
传 真:(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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