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千山区2016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鞍山市千山区2016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招标代码:********020265

********0">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山市千山区2016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已由千山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鞍山市千山区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鞍山市千山区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鞍山市千山区2016年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分别涉及大屯、甘泉、唐家房、大孤山四个镇,主要针对村内村道及巷道修建,修建道路共计23.1公里,路面形式结构为15CM砂垫,15CM水稳砂砾,3CM沥青混凝土。

本项目总投资:701.6万元建设地点:鞍山市甘泉镇、大屯镇、大孤山、唐家房建设规模:第一标段甘泉镇道路工程,路长6490米; 第二标段大屯镇道路工程,路长6606米; 第三标段大孤山镇道路工程,路长3720米; 第四标段唐家房镇道路工程,路长6295米。计划工期:2016年9月20日至2016年10月24日,共计35天。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全部工程内容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叁万捌仟元、第二标段:肆万叁仟元、 第三标段:贰万肆仟元、第四标段:叁万肆仟元。本项目共分四个标段,不允许投标人兼投。********2">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3">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8 月 24 日至2016年 8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11号亚贸大厦630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投标人还须出具投标单位所在地或此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之日起有效期为二个月)(鞍山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电话****-*******),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4">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无投标预备会。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9 月 13 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3时至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3会议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7-271号),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会议。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上发布。********6">7.联系方式招 标 人:鞍山市千山区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 地 址:鞍山市千山区政府 联 系 人:赵 菲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中成建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11号亚贸大厦630室 联 系 人:马晓峰 电 话:***-******** 传 真:***-******** 备注:请投标人到现场报名之前先电话确认报名地点。2016 年 08 月 23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建设 财政 一事一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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