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压缩式垃圾设备除臭喷雾设备项目询价采购邀请通知询价公告
汝城县压缩式垃圾设备除臭喷雾设备项目询价采购邀请通知询价公告
汝城县压缩式垃圾设备除臭喷雾设备项目
询价采购邀请通知
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汝城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的委托就其汝城县垃圾站除臭喷雾运行(委托代理编号:HNZYCG-CZ2016-133)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供应商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请以下单位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确定。
1.默克环保科技(湖南)有限公司
2.深圳市东荣纯水设备有限公司
3.广州绿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汝城县压缩式垃圾设备除臭喷雾设备项目询价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HNZYCG-CZ2016-133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单位:项 ) | 预算(元) |
一 | 汝城县压缩式垃圾设备除臭喷雾设备项目 | 1 | ¥338800.00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一 | 汝城县压缩式垃圾设备除臭喷雾设备项目 | 见询价通知书 | 见询价通知书 | 见询价通知书 |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否(√ ) | 是( ) 否( √) | 是( ) 否( √)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2.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注:如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已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的,凭改革的相关文件或网上下载页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只要求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
2.3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
2.4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5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6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2.7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2.8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7月22日 17:30时(北京时间)之前,地点为 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询价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六、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通知后,请于2016年7月22日17:30时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七、提交相应文件截止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6 日(星期二)下午3 :30 (北京时间),地点为汝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逾期未送达指点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名称:汝城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址:汝城县
联系人:葛先生
电话:137*****251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楚林、何相明、李杰夫
电话/传真:****-*******
郴州项目部地址:郴州市南岭大道108号郴州市市场服务中心1栋3单元606号(华天酒店旁边)
日 期: 2016年7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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