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民政局金斗山陵园园林养护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通知谈判公告

汝城县民政局金斗山陵园园林养护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通知谈判公告

汝城县民政局金斗山陵园园林养护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通知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16年07月27日


汝城县民政局的金斗山陵园园林养护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汝财采计-2016-000075、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ZJC2016-FW(CZ)-114)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供应商方式,邀请以下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请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确定。

郴州市绿城园林有限责任公司

郴州市汇心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湖南金三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郴州市永安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汝城县民政局金斗山陵园园林养护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

2、政府采购编号:汝财采计-2016-000075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ZJC2016-FW(CZ)-114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元/年)

1

汝城县民政局金斗山陵园园林养护服务项目

一项

¥934249.95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须满足以下条件:

2.1.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备注:如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2.1.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投标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原件;

2.1.3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

2.1.4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2.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2.2.1要求投标人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3.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3.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备注:如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3.3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投标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原件;

3.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时需提供);

3.5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6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注:以上证明材料第3.1项和3.4项需带加盖公章的原件留原件,其他项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

2、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8117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地址:郴州市惠泽路聚贤庄院内)。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谈判文件售价:300.00元 /套,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2日(星期二)下午3: 30(北京时间),地点为汝城县政务中心四楼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七、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通知后,请于2016年8月117时30分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汝城县民政局

地址:汝城县城关文化路65号

联系人:宋先生、袁先生

电话:138*****899139*****009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郴州分公司地址:郴州市惠泽路聚贤庄院内

联系人:邓先生、肖女士、刘先生

电话:****-*******

日 期: 2016727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月日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标签: 园林养护服务 陵园 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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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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