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及舟山市普陀区税务局办公楼消防及空调更换工程设计的招标公告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及舟山市普陀区税务局办公楼消防及空调更换工程设计的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及舟山市普陀区税务局办公楼消防及空调更换工程设计(暂名),项目业主为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舟山市普陀区税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招标人为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舟山市普陀区税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办公大楼于2009年9月完成设计,投入使用已经13年之久,地上九层,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631平方米。其中大楼东区部分归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使用,面积约7288平方米,大楼西区部分归税务局使用,面积约4858平方米。其中:本次消防系统整改面积约*****平米;空调系统更换面积约7288平米及部分损坏吊顶、地面材料、灯具、局部漏水点等进行零星修复。本项目工程费用约700万元。
2.2建设地点: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
2.3设计费最高限价:19万元
2.4设计周期要求:合同签订后 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5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
2.6招标范围: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及舟山市普陀区税务局办公楼消防及空调更换工程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含扩初)、施工图设计、设计施工图的政府性审批、消防报备、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相关服务。设计内容包括消防系统整改、空调系统更换、部分损坏吊顶、地面材料、灯具、局部漏水点等进行零星修复等。若涉及到总承包单位在该项目中无设计资质部分,由设计总承包单位负责另行委托(受委托单位须具有相应资质,并经业主同意),设计费用由设计总承包单位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乙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3.2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 月 16日前,在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舟山市普陀区东港勾山华宇路8号华宇大厦10楼代理部)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购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8月 19日 15时 00 分,地点为 东港街道海莲路569号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5楼会议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勾山华宇路8号华宇大厦10楼
联 系 人:龚建军
电 话: 0580-*******
招 标 人: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舟山市普陀区税务局
地 址:
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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