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中心幼儿园学年度上期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中心幼儿园学年度上期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大足区中敖镇中心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工作,从源头上控制学校食品安全网险,经学校招标小组研究决定,我校现对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实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各生产厂商、经销商、代理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供货时间

1.招标项目

项目一:大米等、纯菜籽油、调味、干鲜类等;
项目二:猪肉、牛肉、羊肉,鲜鸡、鲜鸭、水产品等;
项目三:蔬菜等;
项目四:水果类等;
项目五:面包、蛋糕、饼干类等;
项目六:奶制品等。

(备注: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参与多个项目的投标,但最多只能成为其中一个项目的成交人。若供应商在多个项目中最终排名均是第一,则按照招标项目顺序成交。举例:供应商同时在项目一、项目二、项目三都排名第一,则自动成为项目一的成交人,项目二、项目三则由排名第二的供应商成交。)

2.供货时间:2024-2025学年度上期(按幼儿园实际读书时间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货物质量要求

学校食堂食材质量,招标要求食材必须符合新约“食品安全法中的规定。具体要求为:

1.大米必须符合相关的检验标准,并具有“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的标大米,并提供相应的检验报告;

2.菜籽油必须符合相关的检验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并提供相应的检验报告;

3.猪肉等必须具有动拐险验险疫合格证明和肉类品质合格证并经过冠防疫站检验盖有合格的图章的活鲜猪肉;

4.调味品、干鲜等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并提供相应的检验报告;

5.豆制品、半成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企认证;

6.蔬菜、水果、等必须保证新鲜,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尽量采用当地时令蔬菜;

7.面包、蛋糕、饼干、奶制品等,不能配送临期食品,奶制品并提供相应的检验报告等。

四、投送材料

1.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①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无不良记录证明、企业法人代表及委托人的身份证、配送人员健康证。

②猪肉: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肉类品质合格证、无不良记录证明、企业法人代表及委托人的身份证、配送人员健康证。

③蔬菜水果、面包、蛋糕、饼干、奶制品:营业执照、无不良记录证明、供货商身份证、配送人员健康证。

2.以上材料,投标人应按秩序装订好,加盖公章,装入文件袋,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到到学校保安室处。

五、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8月9日9时00分(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8月12日18时00分(北京)

开标时间:2024年8月13日9时01分(北京)

开标地点: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中心幼儿园会议室

六、结算办法

合同期内,学校与供货商的结算价=市场零售价。原则上每月结算(特殊情况除外)

七、其它

1.中标公示:学校把通过招标比选的结果在学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签订供货合同:公示期满后再与学校签订供货合同,合同签订后生效。供货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职责和责任追究制度。

3.如果单项投标单位少于3家,则此项招标取消。

八、投标咨询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唐老师

电 话:139*****32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大宗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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