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解放路实验学校第三附属幼儿园食堂蒸饭车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盐城市解放路实验学校第三附属幼儿园食堂蒸饭车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盐城市解放路实验学校第三附属幼儿园

食堂蒸饭车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1、工程量:食堂蒸饭车采购项目一批。实际工程量需投标人现场探勘。

2、项目地点:盐城市解放路实验学校第三附属幼儿园内。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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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质量要求

合格。

三、使用时间

免费质保期限:一年。

四、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供货完成后经校方验收合格,当年年底前支付审定价款70%,第二年一次性付清尾款。

五、工期要求

要求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逾期每天罚款合同总金额的1%。

六、安全责任

在施工前与学校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由施工方承担,与学校无关。

七、对报价人的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八、报价须知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7500元,采用综合固定单价方式报价,结算时综合单价不予调整,综合总价按实计算;报价包含:材料费、安装费、措施费、运输、垃圾清运、保险、工资、税金、矛盾协调、利润等不可预见的其它一切相关费用。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报价截止和开标时间:2024年8月14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盐城市解放路实验学校第三附属幼儿园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祁老师

联系电话:182*****103

十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釆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由评标委员会按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商务性评审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前一项评审不通过不参与下一项评审。

(一)资格审查

审查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各类资信证书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中标后签订合同时需出示原件)。

(二)对于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商务性评审:

1、符合性评审

(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是否存在应予废标的情况,主要包括:投标文件的格式、签章和正副本数量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文件要求明确承诺的内容投标人是否明确承诺且不低于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信誉、履约情况是否良好。

以上各项都符合要求的,通过符合性评审,否则不予通过评审。

2、商务性评审

(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2) 本工程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柒仟伍佰元整(7500.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此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3) 评标小组根据通过商务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由小到大的顺序,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报价相同,排名并列,须明确中标候选人或需对中标候选人排序的,可由招标人通过现场抽签确定排名顺序。

(4)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5)对不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不作任何解释。

(6)中标人应在被确定为中标人后三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并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进场施工,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7)其 它

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十二、废标条款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无效投标文件不予参加评标: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3、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6、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不一致的;

8、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9、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11、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12、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13、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15、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6、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限制情形的。



盐城市解放路实验学校第三附属幼儿园

二○二四年八月十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幼儿园 蒸饭车 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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