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危化品运输框架单位选聘招标公告
第三方危化品运输框架单位选聘招标公告
受采购人江苏洋井化工仓储有限公司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洋井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江苏洋井化工仓储有限公司第三方危化品运输框架单位选聘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江苏洋井化工仓储有限公司第三方危化品运输框架单位选聘
1.2项目编号:/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2.2 项目概况:为争取长期稳定客户,根据前期手续报批及建设周期的实际情况2条管线建设投用日期不能匹配鹏辰进料日期。双方商定在仓储至鹏辰管线投用前通过车运短驳的方式为鹏辰输送物料(C9、C10等),运距约20公里。为满足业务需求,拟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招选3-5家危化品运输框架单位,合作期限为1年。每批次采购前采购人进行随机抽签确定相应的运输单位,承担运输任务;
2.3采购范围:江苏洋井化工仓储有限公司第三方危化品运输框架单位选聘,详见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2.4工期:365天,实际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5采购控制价:23元/吨,供应商每一轮的报价均不应超过期望值(采购控制价*95%=21.85元/吨),超过期望值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采购需求。
3. 资格条件
3.1供应商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第3类)(提供证书扫描件);
3.3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的 2024年1月至 2024年6月的连续社保缴纳证明;
3.4 供应商配备车辆要求:供应商自有车辆(由半挂车和牵引车组成)使用年限均不超过12年,且数量均不少于20台,每辆车在投保交强险的前提下,第三方责任险赔偿额度大于等于600万。
注:
(1)提供半挂车和牵引车自有证明、行驶证(行驶证中检验记录应在有效期内)和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至少包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3类)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
(2)车辆使用年限自车辆购买发票开票日期起算,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
(3)需提供有效保单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上传于响应文件中,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者不予认可。
3.5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1年8月01日以来具有第三类危险货物运输业绩。
注: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供应商名称、服务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相应采购单位加盖公章书面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6供应商信誉要求:
3.6.1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未被取消或者暂停(在暂停期内)投标资格;
3.6.2 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3.6.3 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至发出成交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成交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附件承诺书要求进行承诺,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3)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4年8月11日至2024年8月16日;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ggzy.xwxq.gov.cn/”)获取,获取磋商文件后即视为文件获取成功,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4.3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初次在“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请综合考虑注册和审核时间(审核时间为2个工作日内),由此造成无法文件获取参与采购活动的,后果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2日9:30
5.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线上开展磋商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6. 评审入围条件及评审办法
6.1 评审入围条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函中载明的报价高于采购人期望值的(采购人期望值=采购控制价* 95 %),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6.2 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磋商评审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如进入详细评审且综合得分大于等于70分的供应商数量≥6家时,则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取前5名为入围框架单位;如进入详细评审且综合得分大于等于70分的供应商数量5家时,则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取前4名为入围框架单位;如进入详细评审且综合得分大于等于70分的供应商数量<5且≥3家时,则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取前3名为入围框架单位;如进入详细评审且综合得分大于等于70分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时,本项目将重新招标。本项目最终成交价格为入围供应商的最低报价;若入围供应商不接受最终成交价格则取消入围资格,成交价格不变,按综合打分排序依次替补,直至选出不少于3家成交供应商。备注: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最终磋商报价低的优先;最终磋商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排序。
7.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2 万元,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采用转账、电汇、网银等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保证金应以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供应商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无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保证金应由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否则无效。超出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而取消其磋商资格。
注:1、如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磋商保证金,须确保保函或其他担保凭证原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含)前送达采购人并被采购人成功签收,并承诺真实性,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成交资格并纳入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
2、如发现磋商保证金未按规定退还等相关违法违规情形,可以向徐圩新区招投标办投诉,监管服务电话:0518-********。
8.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 购 人:江苏洋井化工仓储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江苏洋井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产业服务中心728 |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徐圩新区街道云河路与灯塔路交汇处江苏洋井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 赵工 | 联 系 人:徐工 |
电 话: 0518-******** | 电 话:0518-********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xuyang@jsyangjing.com |
特别提醒:
1.本次采购要求网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电子响应文件上传。
2.供应商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次采购供应商务必登陆“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中心下载用户手册,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请依据用户手册要求制作,如因供应商未按用户手册要求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开标时各供应商在徐圩新区不见面开标大厅登陆、签到并对各自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登陆、签到所需时间,如不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签到,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因交易服务平台导致线上采购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审时,采购人可以选择暂停采购活动。
5.准备及参与采购活动过程中遇到平台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服务单位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技术服务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江苏大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朱乐 |
6.供应商响应文件必须进行加密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因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加密或者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将按正常程序进行下一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标书加密处理方法可参考“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服务指南的平台工具及操作手册中的“标书加密操作说明”(网址链接:http://ggzy.xwxq.gov.cn/home/downloadCenter)。
7. 本项目采用3 轮报价。供应商应依据采购人要求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填报报价,如响应文件公布现场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等情况,供应商未依据采购人要求填报报价,视为供应商放弃二次报价或三次报价,以上一轮报价为准。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报价,否则以前一轮报价为准,第三轮报价为最终报价。报价时各供应商需特别注意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二次报价”、“三次报价”界面等所需填报金额的单位(“元”),如因供应商报价金额单位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响应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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