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公安局采购心脏除颤仪AED项目二次询价函

亳州市公安局采购心脏除颤仪AED项目二次询价函


项目编号:40 号

一、项目名称:

亳州市公安局采购心脏除颤仪(AED)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为扎实推进爱警暖警工作落实落细,深化紧急救治工作机制,切实保护民警辅警健康,需为城区基层所队采购配发心脏除颤仪(AED)。

三、采购内容:

(一)项目采购需求:

序号

装备名称

数量

1

心脏除颤仪(AED)

22

详见附件1心脏除颤仪(AED)参数要求

(二)项目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所投货物的品牌和参数,须为保证原厂正品; 所投产品必须为投标截止时间3个月内生产的最新机型。

2、交货时,提供详细的产品使用说明、合格证,并负责产品的免费安装、调试及使用培训;每安装一个,须对安装单位开展培训一次;每满一年,至少对我单位开展一次集中培训。

3、培训人员至少取得红十字会导师证书或者美国心脏协会AHA-BLS导师证书。

4、参与救援活动所使用的电击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更换。

5、所提供设备质保7年,质保期内,设备耗材(电池、电极片)有效期满后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更换。

6、产品须提供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标注使用对象为经过产品使用培训的人员,或非专业医务人员可以在急救中心人员指导下使用。

7、本项目质保期七年,终生维护;提供 7x24小时售后服务,出现问题需在24小时内解决。

8、成交供应商不遵守以上要求者,将被我局列为黑名单,3年内取消供货资格。

四、采购预算:

本项目预算19万元。

五、项目完成时限:

采购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确保正常使用。本项目服务期限7年。

六、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经审计后,支付至审计金额的93%,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7年,质保期每满一年,一次性无息支付审计金额的1%。

七、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被市公安局及市招标中心列为黑名单的供货人不得参与报价。

3、其他要求:

八、报价时间和方式: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年8月 16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报价期间报价人如需勘探现场和答疑,请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2、报价方式: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报价含7年质保、现场安装调试、培训等所需各项费用,漏报视为自动让利。请潜在报价人严格按照项目要求按时进行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价函密封后递交或邮寄给报价联系人。邮寄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 郭警官(收)。

九、供应商的确定:

本项目采取最低价法确定供应商,即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该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报价截止后二个工作日内,由亳州市公安局组织相关单位成立询价小组评定,并通知相关报价人。报价人如不能及时按询价相关要求按时供货,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顺延至下一报价人供货和服务,原供货人将被市公安局列为黑名单,3年内取消竞价资格。

十、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卫警官,联系电话:0558-*******182*****666

勘察答疑联系人:郭警官,联系电话:0558-*******

附件:1心脏除颤仪(AED)参数要求

2、《报价函》

亳州市公安局

2024年8月12日



*******.html" target="_blank">信息来源:https://gaj.bozhou.gov.cn/XxgkContent/show/*******.html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除颤仪 AED 心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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