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人民法院采购审判执行辅助服务项目二次谈判公告

东辽县人民法院采购审判执行辅助服务项目二次谈判公告

[吉林省·辽源市·东辽县][交易公告]东辽县人民法院采购审判执行辅助服务项目(二次)谈判公告

【发稿时间 :2024-08-12 】

项目概况

(东辽县人民法院采购审判执行辅助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ggzy.liaoyuan.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LDL-**********

项目名称:东辽县人民法院采购审判执行辅助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如有):128.7500万元

采购需求:其他服务-东辽县人民法院采购审判执行辅助服务项目(具体采购需求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申请人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够满足本次招标内容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且营业执照须包含档案服务、计算机服务、劳务服务、办公服务等相关经营范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两项政法行业服务的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申请人需提供近一年(2023)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及近一年(2023)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材料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2022年、202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书面声明。 3.投标申请人代表需具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提供社会保险证明。 4.投标申请人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5.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项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和个人投标。 7.如投标申请人是新成立的企业,须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应文件,并符合财政部令第87号。 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 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厉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交易文件获取与投标资格确认

投标资格确认时间:2024年08月13日00时00分至2024年08月15日23时59分

地点: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ggzy.liaoyuan.gov.cn/)

方式:(1)参与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CA锁办理可通过线上或线下多渠道办理,各市场交易主体可登录网站自行办理,详见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关于线上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相关业务的通知”。(2)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取得CA认证后,登录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点击“投标单位登录”后,点击“交易文件领取”,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谈判文件,投标人领取谈判文件后,经过确认要参加本次评标活动,需在投标资格确认处于规定时间内填写相应的信息进行资格确认,否则无法参与投标活动。若期限届满,进行资格确认的潜在应答人不足3家,可顺延资格确认期限,顺延期限另行公告。(3)答疑、澄清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交易平台。谈判文件的答疑、澄清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资格确认的潜在投标人,且潜在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答疑、澄清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4)在注册及下载谈判文件过程中,如遇到技术方面问题时请拨打:**********。线上办理CA认证咨询电话:0437-*******

售价:CGFW202*****001001【东辽县人民法院采购审判执行辅助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费为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辽县政府政务大厅6楼6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等相关政策文件。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5.当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辽县人民法院

地址:东辽县白泉镇

联系方式:187*****6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吉林省德利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东辽县白泉镇嘉福一期

联系方式:138*****8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艳龙

电 话:138*****866

吉林省德利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签于 2024/08/12 10:29:3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辅助服务 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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