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2024年度龙湾区永强平原地面沉降监测项目预审公告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2024年度龙湾区永强平原地面沉降监测项目预审公告
我单位拟开展2024年度龙湾区永强平原地面沉降监测,现进行项目邀标工作,特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括
为切实做好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温政发〔2022〕13号)及温地灾联防办[2024]2号(关于印发《2024年温州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切实加强城市地质安全风险防控,本年度需完成龙湾区永强平原地面沉降监测工作。
二、工作内容
该测区位于温州市龙湾区永强平原,范围涉及龙湾区的瑶溪街道、永中街道、海滨街道、永兴街道、沙城街道及天河街道,地面沉降监测面积约110平方公里。二等水准测量现有起算点2个、一级监测点4个、二级监测点31个、地面沉降分层监测标1组,施测路线往返总长约220 Km。9月底前需进行一次监测点全面巡检并提交巡检报告,对新发现遭破坏的监测点进行选址补充最多不超过3个;11月底前完成施测任务并按时提供完整的测量数据和分析资料,并出具成果验收专家评审意见书。
三、项目实施期限:至2024年9月底止
四、项目预算:最高限价22.5万元
五、项目资质预审要求及注意事项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具有测绘甲级资质证明(含工程测量);
3、供应商必须无行贿犯罪行为;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项目预审资格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8日下午17:30止;
2、申请人请将报名表和相关文件原件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Lwzgxfk@163.com,扫描件要求清晰可见;
3、报名单位须保证扫描件与原件一致,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名单位承担。
七、项目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我单位将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凡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择优选取3家邀请投标人。对未通过资格审查及未受邀请的申请人,我单位将不做未通过解释。
八、联系事项
单位: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机场大道2060号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方式:0577-********
我单位拟开展2024年度龙湾区永强平原地面沉降监测,现进行项目邀标工作,特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括
为切实做好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温政发〔2022〕13号)及温地灾联防办[2024]2号(关于印发《2024年温州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切实加强城市地质安全风险防控,本年度需完成龙湾区永强平原地面沉降监测工作。
二、工作内容
该测区位于温州市龙湾区永强平原,范围涉及龙湾区的瑶溪街道、永中街道、海滨街道、永兴街道、沙城街道及天河街道,地面沉降监测面积约110平方公里。二等水准测量现有起算点2个、一级监测点4个、二级监测点31个、地面沉降分层监测标1组,施测路线往返总长约220 Km。9月底前需进行一次监测点全面巡检并提交巡检报告,对新发现遭破坏的监测点进行选址补充最多不超过3个;11月底前完成施测任务并按时提供完整的测量数据和分析资料,并出具成果验收专家评审意见书。
三、项目实施期限:至2024年9月底止
四、项目预算:最高限价22.5万元
五、项目资质预审要求及注意事项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具有测绘甲级资质证明(含工程测量);
3、供应商必须无行贿犯罪行为;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项目预审资格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8日下午17:30止;
2、申请人请将报名表和相关文件原件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Lwzgxfk@163.com,扫描件要求清晰可见;
3、报名单位须保证扫描件与原件一致,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名单位承担。
七、项目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我单位将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凡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择优选取3家邀请投标人。对未通过资格审查及未受邀请的申请人,我单位将不做未通过解释。
八、联系事项
单位: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机场大道2060号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方式:0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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