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年律师库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年律师库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2024-2027年律师库项目
供应商征集公告
日 期:2024年8月12日
采购编号:0747-2460SCCXJ140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受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分行”)的委托,现对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2024-2027年律师库项目进行公开征集供应商,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有意愿参与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尽快与我公司联系,并提供相关资料。
一、项目名称: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2024-2027年律师库项目
二、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三、项目预算:因本项目为律师事务所入库项目,仅签订入库协议,不涉及费用支付,故无项目预算。后期将按照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具体法律服务协议,就各项法律服务支付相关费用。
四、工作内容:根据《国家开发银行外聘律师管理实施细则》(开行规〔2024〕9号)为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业务发展及风险化解等所需的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工作内容包括:零星咨询法律服务、专项法律服务及诉讼(仲裁)案件法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技术交流材料》。
》五、供应商要求
(一)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不含港澳台),无外资背景,通过司法部门年检并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职业操守以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近5年不存在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过司法行政部门的处罚、处分,或者与国家开发银行(含总行及各分支机构)或其控股子公司产生过法律纠纷或者对国家开发银行(含总行及各分支机构)或其控股子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服务团队合伙人及成员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人数不低于20人(含)。
(6)具有较为丰富的银行、证券等金融法律服务经验,在公司治理、内控合规、诉讼、仲裁、破产及分行需要的其他业务领域具有一项或多项专业特长,具有为金融机构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
(7)能够快速及时响应分行业务需求,可随时赴分行提供现场服务,可随时应分行要求安排出差;
(8)收费合理,能够接受分行价格标准。
(二)工作团队要求
(1)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或负责担任服务团队负责人的合伙人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调动能力,有成熟的工作机制保障在全所范围内调动律师资源为开发银行提供法律服务。服务团队(含负责人)不少于5人,均应具备有效律师执业资格。服务团队负责人须具备合伙人(或同等及以上级别)资格,具有8 年以上从业经验、5 年以上为政策性银行或国有商业银行提供法律服务的从业经验;服务团队经办律师执业年限(或司法机关工作年限)不低于3年(含),具有相关法域的执业资质;团队人员均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过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事件、不存在不良执业记录、未接受过行政处罚和处分等;
(2)供应商应组建相对固定的工作团队提供法律服务,如发生调整、变更等情况应提前与采购人沟通,及时补充同等(或高于)水平的团队成员,保证项目服务连续性,且不得在工作交接过程中出现空岗、断档。对于补充的团队成员不能满足采购人业务的,采购人有权暂停或终止供应商服务。
八、递交报名材料的要求
报名供应商须完全满足供应商要求。本项目仅接受下述报名方式,并提交报名材料一份。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2024年8月19日10:00-17:00
报名方式:登录中化商务数字化服务平台(https://d.sinochemitc.com/)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进入该项目报名环节,请上传下述报名材料提交审核报名。
报名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
(2)负责人授权书(格式自拟)及供应商为被授权人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缴纳3个月的社保的证明。
注:以上报名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将彩色扫描件上传到中化商务数字化服务平台。
九、获取报名材料的方式
(1)获取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9日18:30。
(2)获取方式:登录中化商务数字化服务平台(https://d.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获取《技术交流材料》(电子版),本项目不提供纸质版《技术交流材料》。具体操作步骤:进入平台首页,点击“投标管理—购买文件”,选择“公开项目”,按项目编号后四位搜索。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技术交流材料》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平台支持个人银联、微信支付,本公司不接受任何电汇支付;注:潜在供应商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注册审核时间预计半天;每家公司只能注册一个账号,账号、密码查询请邮件咨询项目经理);供应商注册、购标事宜请电话咨询:010-********,或者点击平台首页右下角“在线客服”。
(3)平台使用费:人民币壹佰元整(100元)
十、技术交流的相关事项
(1)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6日10:30(北京时间)注: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视作放弃本项目技术交流。
(2)通过中化商务数字化服务平台(https://d.sinochemitc.com/)注册登录,可线下编辑响应资料并上传盖章扫描文档(PDF),编辑完成后进行上传确认。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
(3)会议系统:操作详见技术交流材料附件10:会议系统。
(4)技术交流保证金: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5000元的技术交流保证金。
(5)响应资料开启时间:本次技术交流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分别与各供应商开展技术交流。建议供应商电脑应使用含有摄像头的笔记本电脑或台式电脑,同时供应商需保持电脑网络通畅。
十一、联系人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5层(北京总部);新疆乌鲁木齐市云台山街499号盛达广场22层(通信地址)
联 系 人:罗扬、赵清璐、赵启芳、菅钊
电 话:181*****546
邮 箱:luoyang03@sinochem.com
标签: 律师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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