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中学海棠校区音体美等专用室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东港中学海棠校区音体美等专用室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港中学(海棠校区)音体美等专用室改造工程 | ||
品目 | 装修工程 | ||
采购单位 | 连云港市东港中学 | ||
行政区域 | 连云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12日 11:4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12日至2024年08月1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8月22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连云区开标一室B209 | ||
预算金额 | ¥6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解书骋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251 | ||
采购单位 | 连云港市东港中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连云港市连云区五羊路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8*****200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汉泉山庄南区门面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解书骋 |
项目概况 东港中学(海棠校区)音体美等专用室改造工程 JSZC-******-JSDX-C2024-0016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8-22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SDX-C2024-0016
项目名称:东港中学(海棠校区)音体美等专用室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8.******万元
采购需求:
连云港市东港中学音体美等专用室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心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员工,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本项目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等执行,磋商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详见磋商文件)
5.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磋商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质指响应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见格式)
时间:2024年08月12日至2024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2: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8-22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时间:2024-08-22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社会治理中心连云区开标一室B209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 响应文件有效期:从磋商截止时间结束后60天内有效。
3、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竞争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
电话:189*****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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