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度假村宾馆客房3号楼整体改造项目家具采购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横店度假村宾馆客房3号楼整体改造项目家具采购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横店影视剧组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予以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度假村宾馆客房3号楼整体改造项目家具采购安装工程,衣柜、书桌、茶几三件套、书桌椅、穿衣镜、电视机背景,床头柜等采购安装(房间数量约66间),具体详见招标清单。
2.2招标范围:家具的采购、制作、安装调试。
2.3工程地点:横店度假村宾馆内。
2.4工期要求:在满足安装条件后需在50天内完成安装。
2.5质量要求:合格。
3.竞标须知
3.1 必须具有相关行业的从业及生产或销售资质。
3.2必须是经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缴纳:人民币贰万元整(*****元),须从本投标人账户中汇出,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打入以下账户内:
公司名称:浙江横店影视剧组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东阳横店支行
开户账号:330*****634*********
(请注明:度假村宾馆客房3号楼整体改造项目家具采购安装工程投标保证金)。
4.2如在投标审核过程中有发现围标、串标等行为的,一经发现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4.3如中标后放弃履行中标业务,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履约合同的,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
4.4如投标方没有中标,全额退回保证金(定标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抵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签订合同前以中标人名义转至招标人账户)。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不进行纸质招标文件的发放,电子版招标资料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各投标人。
5.2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直接向招标人提交问题。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等在投标截止3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各个投标人,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否决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纸质)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15时,地点为横店影视办公大楼二楼4号会议室(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华夏大道533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横店影视剧组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东阳市横店镇华夏大道533号
邮 编:******
联系人:李先生 135*****184
招标监督单位:横店影视文旅发展中心监察部
举报电话:施先生 136*****232
浙江横店影视剧组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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