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防城港市林业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防城港市林业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3年3月21日至6月21日对市林业局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7月25日向市林业局反馈了意见,指出4大方面14个问题。局党组照单全收、举一反三,针对性制定88项整改任务,认真整改,并根据市纪委监委审核意见完善整改措施、加大整改攻坚,按照有关要求狠抓整改落实。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局党组和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始终将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林草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坚决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推动巡察整改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一)统一思想认识,及时研究部署。2023年7月25日巡察反馈后,市林业局党组召开党组会,组织局领导以及相关科室负责人进一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研究巡察反馈意见,学习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反馈会上的讲话精神,对照反馈意见,逐条研究整改的方向、措施等。为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实,市林业局党组收到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市林业局主要领导逢会必强调巡察整改工作,坚决把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用整改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根据市委第二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市林业局党组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党组会审定《市林业局党组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整改方案将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4个方面14个问题,细化分解为33个具体问题,针对性拟定了88项整改任务措施,并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配合部门、联络人、整改时限等。逐项逐条提出整改要求,明确负责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成立了以党组负责同志为组长、以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以党组成员为成员的“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督查督导组、财务审查组等3个小组,具体抓好整改工作。整改工作在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
(三)强化督查督办,务求整改实效。2023年8月以来,党组负责同志分别与各党组成员、机关各科室负责人、直属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谈心谈话;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进行了谈心谈话,层层传导压力,强化整改责任落实。2023年9月4日,党组召开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找党组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的问题和不足,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下一步改进的方向措施等,加强反馈问题的整改。各党组成员根据分管工作,多次组织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剖析问题根源,研究整改措施,督查落实整改。
(四)加强问题核查,推进建章立制。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涉及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审定。涉及违纪违法的,坚决立案查处,涉及管理不到位、程序不规范、执行制度不严格的,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处理。巡察整改期间,纪检监察部门对我局干部违规参与防城区林业局干部饮酒及娱乐活动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由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人,批评教育1人。我局党组就巡察发现问题提醒谈话30人。同时,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建章立制,把解决当前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不断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目前已制订和修订涉及党的建设、工作纪律、公车、财务等15项规范性文件。通过建章立制,切实扎紧制度“篱笆”,堵塞漏洞,规范管理,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组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到位,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一:(1)关于“学习习近平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不够扎实”。一是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局党组进一步明确将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2023年9月14日、9月22日、10月16日召开的党组会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截至目前,2024年共召开11次党组会,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二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巡察反馈以来,局党组共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11项。其中,2023年第9次党组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红树林资源保护等重要批示和义务植树活动等重要讲话精神。2023年第10次党组(扩大)会重温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防城港市建立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重要讲话精神、国家部委支持医学试验区15条政策措施及自治区和我市的贯彻落实要求,理论联系实际推动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2024年第2、9、10次党组会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红树林资源保护等重要批示和义务植树活动等重要讲话精神。三是积极推动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建设。2023年10月中旬,局主要领导带队到自治区林业局汇报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非人灵长类实验动物养殖基地规划方案。在自治区林业局的指导下形成2个优化方案,会同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工作办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市人民政府审定后,我局将方案报自治区林业局,自治区林业局回复规划布局基本合理。加强与进口动物检验检疫隔离场项目建设主要监管单位防城海关、项目建设单位市文旅集团的沟通对接,落实进口动物检验检疫隔离场项目用林指标9.3591公顷(140.3865亩),共同推进隔离场项目的建设。因在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项目用林方面保障有力,得到医学试验区工作办书面通报表扬。
问题二:党组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思践悟不够。一是巡察反馈以来,共召开2次党组会,于2023年7月31日、8月15日党组会,8月16日党组中心组学习了有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要论述。并长期作为党组会和党组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学习。二是2023年10月22日,局领导参加了全区林业碳汇开发和交易能力提升培训班,学习自治区有关标准要求。按自治区的部署要求,争取早日开展全市林业碳汇资源本底评估工作。经对接,自治区碳汇测量技术标准尚未出台,该项工作将在自治区统一部署下推进。三是目前正加强与防城港市兴港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对接合作,推进红树林碳汇项目。该项目(首期)已于2022年4月确定中标服务单位,完成第一阶段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工作,正在开展第二阶段合格性审查。
问题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工作不够到位。一是推动林长制落地见效。2023年以来,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就林长制工作作出指示、批示,市政府常务会听取林长制工作汇报1次,传达学习自治区总林长令2次。市林长办向市林长、副林长印送主要职责任务告知书,将林长履职要求(包括完成情况)、指标概况、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等以书面的形式送达提醒告知。协助7位市林长、副林长结合林长制专题调研和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及土地、海洋、森林资源管理专项督察等,分别完成林长履职2次以上,积极主动协调解决林草资源保护发展的重大问题。二是2023年9月份以来,市分管副林长2次召开林长制指标专题分析会,精准做好指标分析工作。市林业局通过党组会、专题会等形式,2次专题分析研究林长考核指标。并印发《关于加强林地管理的提示函》,提示县乡林长强化森林资源管理。三是认真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严肃查处了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上思县德利、德胜矿业、吴上高速违法占用林地等7个典型案件,行政处罚********.13元,完成复绿61.98公顷;移交公安部门立案4件,正在按自治区要求开展“三个到位”整改。认真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重点督办的港口区光坡镇榄埠红树林问题整改,立案查处5人,补植红树林约10亩,整改工作已完成。
2024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就林长制工作作出指示、批示,如:2024年1月5日市政府主要领导召开防城港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专题推进会,推进防城区疫情防控专项经费拨付进度;4月2日市委主要领导赴防城区调研林长制、森林防火工作,强调抓好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森林火灾事故发生。
2.关于“高水平筑牢防城港生态安全屏障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四:发挥生态区位优势挖掘造林绿化空间的办法和措施不够多。一是充分发挥业主造林积极性和挖掘我市造林绿化空间,2023年以来,全市完成植树造林20.16万亩,占计划任务17万亩的118.58%。二是指导各县(市、区)积极向上申报防护林建设项目、资金,充分发挥生态区位优势挖掘造林绿化空间。防城区、港口区分别申报1500亩、1785亩海防林建设(红树林修复)任务。三是配合自治区做好森林覆盖率样地监测工作,确保完成自治区下达年度森林覆盖率目标任务。自治区2023年下达我市森林覆盖率任务为62.17%,目前我市森林覆盖率已达到62.34%。目前国家正在改革森林覆盖率监测认定方法,我局将积极配合国家、自治区按新的认定方法开展监测。
问题五:研究解决红树林和十万大山保护区持续发展和科学保护问题不够到位。一是我市2023年红树林保护修复项目任务为217公顷,经行文报市政府,争取项目经费209.93万元,正在加快推进该项目建设。已向自治区林业局申请管护项目资金增聘7名红树林护林员,与现有生态护林员一起切实提升巡护力量。重点开展“绿盾”“绿网飓风”等专项行动,2023年国家分四期下发我市森林督查图斑5085个,已完成核查4917个,核查率96.7%,其中,前三期图斑4224个已全部完成核查,第四期图斑861个,已完成核查693个;2023年以来自治区共下发我市变化图斑*****个,已全部完成核查,核查率100%。二是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加大对红树林造林技术的研究,邀请广西林科院罗辑研究员等前来指导红树林科研工作。针对我市红树林病虫害疫情严重影响红树林生长问题,我局积极向上申请防治经费30万元,采取无人机撒播防治药物、安装杀虫灯等方式,严防病虫害疫情的蔓延。三是市本级、港口区、防城区、东兴市均制订互花米草防治方案、细案或预案。发现互花米草入侵的港口区(其余县市区没有发现)已于2023年8月全部进行了清理,现加强对清理后地块的监管,如出现反弹,立即清理。对广州小斑螟等红树林虫害采取加装杀虫灯及喷洒药物防治等方式进行防控,并加强监测巡查。四是已落实市本级预算内2023年项目前期工作经费40万元,并与广西科学院签订编制服务合同,于2023年8月启动了《广西十万大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23-2032年)》修编工作。总体规划初稿已将管护点基础设施作为项目建设内容之一。待总规批复后,积极向中央、自治区申请项目建设资金,逐步完善保护区管护点通水通电通网络问题。
问题六:监督指导林业资源保护和管理不够有力。一是市长、市林长黄江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自治区总林长1号令《关于加强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的令》,强调推进全市全面加强林草湿资源精细化保护管理。对国家森林督查和自治区下发变化图斑实行每周调度,及时通报核查和整改情况。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县(市、区)森林督查变化图斑核查和案件查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和现地核实;每个季度至少抽取一个县(市、区),强化对国家森林督查图斑随机抽取不少于10个图斑进行外业现地核查。2023年5月实现2022年森林督查违法案件“清零”;2023年7月实现2013年-2021年森林督查历年案件“清零”。二是主动服务,加强用林报批指导,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1年以来获批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检查工作,对5公顷以上的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并告知项目业主严格按照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决定批准的范围和用途依法依规使用林地。共发放依法使用林地告知书34份,依法使用林地承诺书40份,进一步提高项目业主依法用林意识。三是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联合市中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印发《关于规范涉林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防林发〔2023〕7号),进一步规范了林业与司法部门的行刑衔接等有关事项。
3.关于“高质量推动林业绿色产业经济发展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七:统筹推进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思路和措施不够深、不够广,产业融合发展未成形。一是起草了《防城港市贯彻落实<广西万亿林业产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重点任务清单》,分解落实各年度产值任务,明确产业发展思路、措施,征集各相关意见修改完善,并呈报市政府审定。二是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夯实“一产”基础。2023年以来,实施肉桂种植2100亩,八角种植1000亩,八角低产林改造7500亩,油茶种植2.27万亩,育苗2759万株,新增林下经济种植 3000亩。防城区获评自治区林下经济示范县。做强“二产”链条。积极推进广西东盟中药材香料产业园建设,推动防城区香料产业示范园区项目、广西东兴绿色家居建材产业示范园项目开工建设,招商引进金花茶植物萃取中心项目建设;指导上思县完成《上思县木材产业园总体规划(2023-2025年)》编制及评审工作;引进上思华林年产25万立方超薄型高密度纤维板生产线和广西鲁华家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万立方密度地板基材和家具贴面生产线(并已进入试产阶段)。推荐花卉苗木、产业园区、生态旅游等5个林业产业项目入库争取2024年自治区林业产业资金支持。做精“三产”增长。指导上思县制定《上思县全域森林康养产业发展规划(2023-2025年)》,并申报2023年国家级全域森林康养试点建设县,上思十万大山森林温泉康养基地正在评选“广西十大森林康养基地”。三是开展林产品品牌宣传推介。2023年8月18日召开防城区首届八角丰收开采节暨“香”村美食节活动。 2023年以来,组织15家林业企业参加各类型产品推介、展销及评比活动6次,荣获14项奖项。
问题八:关于研究推动肉桂八角产业振兴发展乏力,资源优势未能较好转化为经济优势。一是经多次征求相关单位意见修改完善,2024年4月16日向市政府呈报《防城港市肉桂八角产业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年)(送审稿)》,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拟近期召开防城港市肉桂八角产业发展专项规划专题研究会议。二是完成2023年度十万山华侨林场嫁接八角种植示范项目及华石林场嫁接八角种植示范项目1000亩。三是加快推进广西东盟中药材香料智慧产业园项目(一期)建设截止2024年4月,项目总体完成率80%,已完成投资3500万元,建成晒场、恒温公共仓库等已部分投入使用,正在试运营,预计2024年底完成一期项目建设。四是培育壮大香料企业。推动广西庚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取得2023年第一批自治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指导防城港市绿康香料有限公司“绿康百香”肉桂八角申报广西农产品品牌。
问题九:关于围绕招商引资突破年、项目建设攻坚年行动部署,推动林业招商引资和服务保障能力有待加强。一是深入推进“两个年”活动。积极开展林业产业专题招商推介活动,2023年以来,牵头推进签约项目2个(广西防城港市八角增产提质项目、广西防城港市国家储备林项目),开展招商引资活动12次,实地走访(到访)对接科研院所、企业21家,电话对接8家;组织参加了第三届广西家具家居博览会、第23届广西名特优农产品交易会、首届中医药产业交流大会、第二届南方花卉苗木交易会等招商活动,正在筹备世界林木业大会的参展工作。积极对接了中科院成都所、中国热科院等科研院所。截至2023年12月,我局拜访中国热科院、热科院品质所1次,热科院品质所到访我市1次,经多次对接,推动与热科院品质所共建广西中草药产业技术研究院,共建框架协议已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并按程序呈报市政府审定,市政府已召开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二是根据国家及有关现有的有关林业碳汇的政策法规以及技术条件,以及自治区的工作部署,开展林业碳汇一系列工作,推动项目的实施。三是全力做好项目用林保障服务工作。主动服务,提前介入,落实专人协调跟踪项目的用林报批进度。2023年以来,我市已获批林地项目74个,面积620.5421公顷(折合9308.1315亩),已超额完成“两个年”林地定额指标300公顷(4500亩)用林要素保障年度任务。积极指导项目业主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相关规定,告知项目业主用林报批组卷所需材料及报批工作流程,共发放使用林地服务告知书27份。四是多次召开座谈会,指导项目业主解决用林报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如防城港市第二水源(黄淡水库及江平江)茶山水厂工程项目(变更)等5个项目报批过程中遇到瓶颈问题难以解决被自治区林业局退件,经指导业主修改完善相关材料,现已取得使用林地许可。
(二)关于“领导意识形态工作有缺失,网络传播和舆论引导管控能力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4.关于“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十:2018年以来党组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深入,部署工作不够具体,缺少相关工作措施和办法。一是2023年9月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重温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意识形态领域政策法规,传达学习宣传部部长会议精神。今后将定期报送意识形态工作总结、分析研判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并进行通报。二是严格按照《中共防城港市林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及上级要求每季度开展学习,并有集中研讨环节。三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领域督查制度,由局领导带队开展督查,第13次党组会上专题研判了下半年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并形成督查报告向局党组报告并通报各二层单位。四是严格按照《中共防城港市林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及上级要求每季度开展学习,并开展集中研讨环节。2023年11月党组会上学习全国、自治区、防城港市委宣传部部长会议精神。
5.关于“理论学习不规范、不扎实”的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十一:党组开展学习不够认真,会议记录不完整。进一步规范学习记录台账,明确会议名称和主题等信息,及时组织学习传达上级重要决策部署和重要文件精神,会议记录均以电子版会议纪要模式存档。
6.关于“开展意识形态领域督查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十二:党组对督查工作重视不足、关注不够,开展工作走形式。一是党组成员认真落实意识形态领域督查制度,已于2023年10月份带队开展督查,形成督查报告向局党组报告并通报各二层单位。二是经了解,此事与本局无直接关联,是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消息。今后,我局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合舆情监测,防范类似事件发生。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压得不够实,纪律作风建设和项目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7.关于“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十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宽松软。一是针对巡察期间发生我局干部与防城区林业局干部违规聚餐及参加娱乐活动问题,全力支持配合纪检部门的调查处理,已通过党组会、党支部会议等形式,传达学习对该问题的处理决定,有关当事干部作出深刻反省。二是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严格按照市纪委监委关于以案促改“六个一”的要求进行整改,组织在编干部签订《清廉林业承诺书》,领导干部家属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
问题十四:开展“书记谈心面对面”不够全面深入。一是制定每月“书记谈心谈话面对面”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就地就便与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各科室、直属单位“一把手”开展常态化谈心谈话工作,自巡察结束后,我局班子成员共开展谈话人数达50人次。二是于2023年10月开展一次清廉林业集体谈心谈话会,谈话对象覆盖局各科组站、直属各单位负责人。
问题十五:履行执行权不够到位。一是按照《防城港市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要求,继续组织各县(市、区)实施油茶新造林,确保到2025年完成8.4万亩的油茶新造林。2023年度,全市完成油茶造林2.72万亩,占2023年总任务2.6万亩的104%。2024年度,截止到2024年4月1日,全市完成油茶造林1.11万亩,占2024年总任务2.7万亩的41%。二是积极推广“平台公司+集体经济”、“平台公司+农户”等模式全力以赴抓好油茶“双高” 示范基地,确保油茶新造林提质增效。督促指导相关区县积极推进“双高”示范基地建设、采取与区直林场合作、结合防火林带建设以及与供电部门共同推进高压输电线路高杆植物清退换种油茶等方式,大力发展油茶种植。目前,上思县已与七坡林场合作开展场外种植油茶,正在积极备耕中;市、县两级林业、供电部门已对高压走廊林带换种油茶的工作进行初步沟通,正在进行初步摸排工作。
8.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十六: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一是加强党组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分管部门和联系人会议,已于2023年3月21日、9月14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分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严格把关2024年党组党风廉政建设报告,没有出现抄袭和雷同现象。切实抓好党风廉政报告质量。三是班子成员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开展相关督促检查。各党组成员分别于2023年10月25日-30日到分管单位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工作督查检查。
问题十七:清廉建设工作不够扎实。一是根据《2023年防城港市清廉林业建设工作任务清单》,认真开展清廉机关建设工作。一是党的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广大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得到进一步提高。二是党建工作质量进一步提升。扎实推进基层党建“五基三化”攻坚行动,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三是正风肃纪反腐进一步推进。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聚焦违规吃喝、赠送节礼、公款旅游、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加强督促检查;认真落实党内谈话制度,组织开展警示教育,重大节日前廉政提醒,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意识不断增强。四是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坚持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相关制度,坚持靠制度选人用人。五是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年内有3名党员受党纪处分,局党组及时制定以案促改方案,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要求各单位、各科室站、个人及时梳理廉政风险点,签订清廉林业和家庭助廉承诺书,制定党员干部廉政档案,邀请市纪委相关领导讲廉政党课,综合运用“书记谈心面对面”和同级廉政谈心谈话等方式,开展各类谈心谈话80多人次。二是抓好廉政警示教育。2023年9月22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就我局发生了部分领导干部违规参与防城区林业局聚餐及娱乐活动案件。为进一步做好案件的“后半篇”文章,开展警示教育。
2023年10月16日召开了以案促改剖析会,局党组成员结合自身情况,深入剖析“市林业局部分领导干部违规参与防城区林业局聚餐及娱乐活动“案件产生根源,主动认领责任,认真吸取教训,为撰写检视剖析材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打好基础。
2023年10月22日邀请纪委领导到局里开展廉政教育党课,通过以上方式,让全体干部职工在思想上、行动上有所启迪。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提高监督质效,进一步扎紧织密管权治吏的笼子。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管理监督,突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和重点岗位干部的管理监督,着力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
问题十八: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工作不够深入。一是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对接,日常工作主动汇报,重要工作专题汇报。纪检监察组于2023年10月16日向我局反馈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好以案促改工作的纪检监察意见》,要求认真汲取2019年以来9名干部职工被处分的教训,提出了三项改进市林业局纪律作风建设的建议。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对市林业局全体干部职工岗位廉政风险点的监督检查。三是在《党组工作规则》中明确党组会召开须提前报告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列席参加。巡察反馈以来,市林业局共召开5次党组会,派驻自然资源局纪检组负责同志除因工作冲突外,均列席参加。
9.关于“纪律作风建设偏松偏软”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十九:工作作风不够严实。一是市林长办已于2023年8月30日前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了书面检查报告。同时,组织精干力量先后赴县乡相关部门召开业务交流会、征求意见会,征求2023年县级林长考评指标及评分细则的意见建议,指导县乡林长任务清单编制、考评指标及评分细则的制订工作,促进各项指标更贴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2023年林长考核各项工作正在加紧推进。二是2021年9月以来,领导分工已明确联系县(市、区)林业工作,并在各项督导指导方案中明确联系县(市区)包片督导指导任务。三是认真分析2021年没有完成任务的原因,督促防城区和上思县加快完成油茶“双高”示范基地和油茶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任务。2023年以来,上思县、防城区已分别完成2个油茶“双高”示范基地建设。
问题二十:干部监管和纪律教育有缺位。一是2023年10月13日通过“书记面对面谈话”,10月18日分管领导开展与分管科室同志廉政谈心谈话。谈话对象主要是局各科站室负责人、局直属单位负责人,谈话主要内容:一是谈谈近期主要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岗位职责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如何做好廉洁从政;三是管好科室的同志们,有任何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二是通过以案促改剖析会、警示教育大会、廉政教育党课等进行教育领导干部,有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典型案例和反面教材,让全体干部职工在思想上、行动上有所启迪。三是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提高监督质效,进一步扎紧织密管权治吏的笼子。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管理监督,突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和重点岗位干部的管理监督,着力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
10.关于“项目监督和资金使用存在风险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二十一:内控机制不够完善。一是已制订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12项,并经2023年第13次局党组会议审议后印发执行。二是规范财务报账审批程序,在新制订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中,已明确财务报账需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并修改有关报账表格。
问题二十二:项目管理存在廉政风险。一是已组织人员对市本级2017年以来实施的沿海防护林项目进行了倒查。2017年以来我局实施的沿海防护林项目只有2018年市本级沿海防护林项目1.71万亩,目前已完成了核查工作,并将核查结果形成了《防城港市林业局关于涉嫌虚报沿海防护林项目套取林业补助资金的情况说明》。监理单位已重新出具更正后的验收报告。局党组主要领导已于2023年10月13日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制定了《防城港市林业局采购管理制度》,在制度中明确有关审批要求,规范采购工作程序。三是2023年9月21日,由局项目办组织负责项目建设相关人员学习了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组织人员对工程过程管理环节进行倒查,进一步加强林业项目监管,强化项目管理责任制。规范项目变更、管理、验收、资金拨付手续,杜绝未经单位审核就拨付工程进度款、未经党组会讨论就同意变更设计、先施工先核验后补签合同等情况发生。
问题二十三:执行财经纪律不够到位。一是已要求下属单位市中心苗圃对现金使用情况进行倒查,并要严格执行国家及财政部门对现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推行公务卡制度。二是已督促下属单位市中心苗圃完成了对2020--2023年7月止食堂物资采购无购物清单进行查漏补缺,共补菜品采购清单880多份,今后将继续督促局本级及下属单位严格执行报销手续。
(四)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力度不够,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弱项方面。
11.关于“领导班子建设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二十四:执行党组工作条例有关要求不到位。一是已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党内其他有关规定制定出《中共防城港市林业局党组工作规则》,并经2023年11月6日局党组审定后印发实施。二是办公室已明确一名副科级干部对党组会会前会中会后全过程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并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培训,要求提前熟悉会议材料,提升会议记录的质量和纪要编发效率。会议纪要由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并按要求编发存档。
问题二十五: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决策机制不够严谨。一是已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列入学习计划并在2023年11月6日党组会上组织学习。二是已将《党组工作条例》和新印发的局党组工作规则列入学习计划并在2023年11月6日党组会上组织学习。三是将“在表决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写入《中共防城港市林业局党组工作规则》并于2023年11月6日印发执行。巡察整改以来,局党组会凡在研究决定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重大事项时,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最后由“一把手”综合集体意见作最后陈述表态,“一把手”末位表态制进一步强化。
问题二十六: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加强党组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剖析质量,常态化开展“书记面对面谈心谈话”和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的廉政谈心谈话。党组成员必须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要求,带头参与双重组织生活会。党组成员于2024年1月17日参加了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于2024年1月31日参加了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12.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得不够实”问题的整改
情况
问题二十七: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一是按规定时限在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二是由党总支书记与各基层党支部书记进行谈心谈话,各基层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党员集体谈心谈话。三是分管领导与有关问题同志一对一进行谈话提醒。
问题二十八: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够严格规范。一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完善请假,签到等制度,每次会议均整理有签到表、会议记录、照片等台账内容。党总支每季度开展督促指导工作,召开总支工作会议。二是2023年10月,举办市林业局党总支党务干部政治能力暨下半年党务工作推进培训班。学习党建工作有关规定,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主题教育学习加强党务干部政治素养,提高党性修养,提高党建业务素质能力。三是在关键时间节点,重点工作对个别党员进行谈心谈话,提高党性思想认识。
问题二十九: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不够。一是自巡察反馈问题以来,市林业局总支部委员会落实每季度召开总支委会制度,会议结束形成议题表、会议记录、图片等存档材料。每次召开会议前,列表条目式收集有关议题,对发展党员,党员转正等问题,做到必须上会研究,参会支委必须表态发言,同时做好详细会议记录材料。二是及时组织党务干部全面核查党员党籍情况,共核查42名在职党员42份入党手续,经核查现在职党员入党手续均符合要求。三是针对巡察所指出的问题,机关支部书记对入党申请书不按要求手写的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其本人已补手写一份入党申请书进行存档。
13.关于“选人用人工作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三十: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和制度规定不严格。一是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有关干部选拔政策制度提交党组会议学习,已于2023年第13次党组会议进行学习。组织人事干部认真学习2023年第一期组工论坛有关材料,加强人事干部办理工作的规范性。本次整改共查出公示不足5个工作日2份,缺少公示材料1份,缺少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表4份,已按组织人事工作存档要求,对可以补充完善的给予补充,共补充纸质材料5份。今后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二是2017年以来,市林业局党组共提拔干部8名,已按干部选拔任用文书档案材料具体要求,按办件材料清单顺序进行一人一档整理,专柜保管,按内部工作资料严格管理。三是组织党组学习《防城港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明确公务员平时考核流程及考核工作必要性,更新完善《防城港市林业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于第13次党组会提交党组审核,已于2023年11月13日印发。每季度结束15天内开展上季度考核工作,并一个月内提交局党组讨论确定考核等次,及时予以公示和将考核结果进行备案。
问题三十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够规范。党建办于2023年10月15日至11月3日对各二层、直属单位负责人事工作人员开展人事档案管理培训,认真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抽调人事工作人员启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开展工作期间,共通知干部补充干部履历表19份,找回年度考核表原件1份,补充完善个人进入体制材料10余份,整理干部个人档案39盒(人)。今后将持续强化,定期核查整理干部档案,做到逢进必查,严格规范人事档案审核管理。
14.关于“上级督察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没有做到见底见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三十二: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没有全面完成整改。一是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尽快明确保护区范围。二是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批示及要求,推进广西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根据批复方案,开展保护区确界工作。
问题三十三:上轮市委巡察反馈问题边改边犯或整改不彻底。一是我局认真做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已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学习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在以后的采购工作中,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规定,按程序开展采购或招投标工作。二是涉及2020年6月十万大山管理局无公函接待某公司问题,经市十万大山保护区管理局核查公文档案,此公函2020年5月27日已流转审批处理,已将此公函附在财务原始凭证中。2023年9月,市十万大山保护区管理局召开第14次局务会议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强调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把审批、审核关,杜绝无公函接待现象发生。同时,十万大山保护局相关领导已对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局党组将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层层传导压力,拧紧责任链条,全力推进后续需要整改任务,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做深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以高质量整改成效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整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有关要求,按照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紧盯目标节点,改进工作举措,加大攻坚力度,强化跟踪督办,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全力确保巡察整改后续工作落实落细、见行见效。
(二)持续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章立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整改长效机制,巩固、深化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坚决避免问题反弹回潮,努力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林业改革发展的强大动能,推动巡察整改融入林业日常工作、融入重点领域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
(三)持续推进新时代林业高质量发展。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的具体工作安排相结合,胸怀林业领域“国之大者”,聚焦国土科学绿化体系、自然保护地体系、现代林业产业体系、现代林业治理体系建设,统筹推进森林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林业生态经济高质量发展、林区群众生活高品质提升,优生态、惠民生、促改革、防风险,加快林业传统生产经营方式转变、林业产业发展动能转换、林草生态服务价值转化、林业供给结构转型,不断开创林业工作新局面,以巡察整改新成效推动新时代林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70-*******,*******,邮政信箱:防城港市港口区万山路500号防城港市林业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fcglyjdjb@163.com。
中共防城港市林业局党组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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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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