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弓棚高级中学校自营食堂大宗食品供货商选定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榆树市弓棚高级中学校自营食堂大宗食品供货商选定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榆树市弓棚高级中学校自营食堂大宗食品供货商选定项目(二次)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其他批发服务

采购单位 榆树市弓棚高级中学校
行政区域 吉林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12日 15:0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13日至2024年08月1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8月26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
预算金额 ¥6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丽
项目联系电话 0431-********
采购单位 榆树市弓棚高级中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 榆树市弓棚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杜志国 0431-********
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国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中懋天地8号楼11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杨丽0431-********

项目概况

榆树市弓棚高级中学校自营食堂大宗食品供货商选定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国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中懋天地8号楼11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4]-*****

项目名称:榆树市弓棚高级中学校自营食堂大宗食品供货商选定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两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号

标段名称

标段内容

标段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服务

期限

服务标准

一标段

采购计划-[2024]-*****号-1

榆树市弓棚高级中学校自营食堂大宗食品供货商选定项目(大米供应服务)二次

榆树市弓棚高级中学校自营食堂大米供应服务,具体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32.18

大米:预计*****公斤,(具体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优质服务

三标段采购计划-[2024]-*****号-3

榆树市弓棚高级中学校自营食堂大宗食品供货商选定项目(肉类、鸡蛋供应服务)二次

榆树市弓棚高级中学校自营食堂肉类、鸡蛋供应服务,具体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32.67

肉类:包括猪肉为主、少量牛肉、鸡肉。预计*****公斤。

鸡蛋:预计1800公斤,(具体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优质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 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具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证明。3.2供应商为经销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生产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3.3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简化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1.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限期内的;2.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资格条件信用承诺的情形。3.4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供应商(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需在竞争性公告发布之后至磋商截止期间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响应文件中)。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6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7本项目采取兼投兼中原则,即同一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且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不限,但成交供应商在同时中标多个标段时须保证其服务质量不受影响。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3日 至 2024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国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中懋天地8号楼1105室)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榆树市弓棚高级中学校自营食堂大宗食品供货商选定项目(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榆树市弓棚高级中学校自营食堂大宗食品供货商选定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国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中懋天地8号楼1105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采购计划-[2024]-*****号;

2.项目名称:榆树市弓棚高级中学校自营食堂大宗食品供货商选定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4.85万元;

5.采购需求(标段划分): 两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号

标段名称

标段内容

标段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服务

期限

服务标准

一标段

采购计划-[2024]-*****号-1

榆树市弓棚高级中学校自营食堂大宗食品供货商选定项目(大米供应服务)二次

榆树市弓棚高级中学校自营食堂大米供应服务,具体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32.18

大米:预计*****公斤,(具体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优质服务

三标段采购计划-[2024]-*****号-3

榆树市弓棚高级中学校自营食堂大宗食品供货商选定项目(肉类、鸡蛋供应服务)二次

榆树市弓棚高级中学校自营食堂肉类、鸡蛋供应服务,具体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32.67

肉类:包括猪肉为主、少量牛肉、鸡肉。预计*****公斤。

鸡蛋:预计1800公斤,(具体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优质服务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 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具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3.2供应商为经销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生产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3.3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简化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1.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限期内的;2.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资格条件信用承诺的情形。

3.4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供应商(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需在竞争性公告发布之后至磋商截止期间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响应文件中)。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本项目采取兼投兼中原则,即同一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且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不限,但成交供应商在同时中标多个标段时须保证其服务质量不受影响。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08月13日至2024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吉林省国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中懋天地8号楼1105室);

3.方式: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每标段均需提供);

(3)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4)资格条件承诺函;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每标段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8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榆树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榆树市弓棚高级中学校  

地址:榆树市弓棚镇

联系方式:杜志国 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国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中懋天地8号楼1105室

联系方式:杨丽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丽

电 话:0431-********

4.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431-********

2024年8月12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榆树市弓棚高级中学校     

地址:榆树市弓棚镇        

联系方式:杜志国 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国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中懋天地8号楼1105室            

联系方式:杨丽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丽

电 话:  043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大宗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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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国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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