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遴选病媒生物防制消杀应急队伍公司的公示
海口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遴选病媒生物防制消杀应急队伍公司的公示
海口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多家专业公司作为龙华辖区内病媒生物应急消杀服务储备力量。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实施周期
遴选专业消杀公司作为储备力量,根据工作需要,与公司签订服务协议,服务实施周期为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项目简介
对龙华区公共区域进行常规及应急处置,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进行重点点位及区域常规及应急处置工作。
(三)参选公司有关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或法人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资料复印件;经营范围具备有害生物防治服务。
3.从事本项目服务的人员具有有害生物防制员职业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书,人数需要达到4人或者以上。
4.提供近三年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业绩案例。
(四)材料提交要求
参选单位须以纸件方式提交单位介绍、营业执照、资质、案例、本项目方案、业绩、报价(消杀计费方式)等证明材料。报名材料须制订成册,并加盖单位骑缝章,用不透明密封袋密封完整后提交。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8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报名地点:海口市龙华区城西路82号区卫健委(区卫健大楼702办公室),联系电话********。
海口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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