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改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场地改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场地改扩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WTJEB-G1004
项目名称:场地改扩建项目
预算金额:10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0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改扩建8个场地,总面积约*****平米。包含场地开挖清运回填、播撒草籽、设施器材移位、障碍物移位、沙坑填筑、器材采购等。具体施工内容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工程建设,通过竣工验收并交付建设单位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应当提供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应当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21、2022、2023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六)供应商若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供应商若授权代表参加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名章和方章均可)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天津市的供应商提供社保部门打印的授权代表的本人的《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外地供应商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授权代表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缴费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七)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八)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九)本项目应配备人员:①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提供任命书并对其工作年限加以承诺,以及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天津市的供应商提供社保部门打印的正项目经理的本人的《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外地供应商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正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缴费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一致。②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提供任命书并对其工作年限加以承诺,以及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天津市的供应商提供社保部门打印的技术管理负责人的本人的《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外地供应商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技术管理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缴费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2日至2024年08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
方式:投标人可任选以下两种方式:A.现场获取,投标投标人携带资料前往天津市武清区雍阳西道远通大厦 14 层 1404 室报名获取,须指定授权委托人携带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所有资料,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B.网上获取,具体要求如下: 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投标人资格要求所有资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xyxgs888@163.com电汇信息:开户名:鑫御翔(天津)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开户账户:120*****580*********。 注: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仅作为获取招标文件使用,不作为投标时资格要求审查使用。投标时需重新提供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售价:¥8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武清区雍阳西道远通大厦14层14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 址:天津市河北区
联系方式:戴老师、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鑫御翔(天津)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武清区雍阳西道426号远通大厦
联系方式:谢工、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老师
电 话: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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