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对沈阳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等6户债权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对沈阳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等6户债权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拟对持有的沈阳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沈阳兴隆一百商业有限公司、辽宁兴隆百货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兴隆大厦二百有限公司、阜新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营口兴隆百货有限公司6户债权进行处置。截至破产重整受理日,债权标的合计64,551.22万元,其中本金合计56,549.57万元,利息合计8,001.65万元。资产分布地区:阜新、盘锦、营口。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24日裁定批准了《合并重整计划草案》裁定兴隆系92家企业合并重整。债权情况具体如下:

一、沈阳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债务企业名称:沈阳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所在地: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115号

债权标的总额:21,738.69万元(截至破产重整受理日2019年6月22日)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持有沈阳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债权标的总额为人民币21,738.69万元,其中贷款本金为人民币19,872.00万元,利息为人民币1,866.69万元(截至2019年6月22日)。贷款方式为抵押和保证,抵押物为阜新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阜新市海州区的一处商业出让土地及地上6处房产;保证人为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兴隆百货集团有限公司、李维龙及财产共有人孙莹。

债务企业概况

该企业成立日期:2003年7月15日,现用名:沈阳盛京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750*******,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王宇婷,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115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出版物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等。工商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该企业于2019年6月22日由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申请。

抵押人情况

阜新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该企业成立日期:2008年11月2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680*******,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张庆洪,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80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出版物零售,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等。工商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该企业于2020年7月9日由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申请。

保证人情况

1.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该企业成立日期:2001年11月8日,曾用名:盘锦一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732******T,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宋继红,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营盘北街5号(女人街商业广场1号商务楼)6-17层,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电子商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工商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该企业于2019年11月21日由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申请。

2.辽宁兴隆百货集团有限公司

该企业成立日期:1997年4月1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2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李素云,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中兴路103号。经营范围:销售烟、酒(零售)、糖茶、农副产品、水产品、豆制品、等。工商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该企业于2020年5月11日由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申请。

3.自然人保证人

李维龙,男,汉族,1964年出生,住盘锦市兴隆台区。

孙莹,女,汉族,1964年出生,住沈阳市皇姑区。

抵押物情况

该债权项下抵押物为阜新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80号的一处商业出让土地使用权7,150平方米及地上6处房产(五层,面积合计29,216.68平方米)。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项目所涉及的各法人主体均已进入兴隆集团实质性合并破产重整,目前处于重整计划执行期。

该项目贷款方式为抵押和保证,该抵押为第二顺位抵押,第一顺位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另一债权。抵押物为一幢5层高的商业楼,位于阜新解放广场附近,交通便利,人流量较大,客流量较为稳定,商业较发达,适合作为商业购物中心使用,具有一定投资前景及价值。

  1. 沈阳兴隆一百商业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债务企业名称:沈阳兴隆一百商业有限公司

所在地: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80号、84甲1、84甲2、84甲3、84甲4、84甲5、84甲6、84甲7

债权标的总额:5,620.66万元(截至破产重整受理日2019年11月21日)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持有沈阳兴隆一百商业有限公司债权标的总额为人民币5,620.66万元,其中贷款本金为人民币4,968.00万元,利息为人民币652.66万元(截至2019年11月21日)。贷款方式为抵押和保证,抵押物为盘锦兴隆宝通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盘锦市盘山县经济开发区的房产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及营口兴隆百货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营口市站前区的房产及对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保证人为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兴隆百货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李维龙及财产共有人孙莹。

债务企业概况

该企业成立日期:2014年5月2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099*******,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王英,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80号、84甲1、84甲2、84甲3、84甲4、84甲5、84甲6、84甲7,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百货、日用杂品等;工商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2019年11月21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沈阳兴隆一百商业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

抵押人概况

1.盘锦兴隆宝通实业有限公司

该企业成立日期:2009年11月1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696******U;营业期限:2009年11月10日至2029年11月10日;住所:盘山县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内;法人代表:李光然;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登记状态:存续;经营范围:电气设备、空调设备生产;木器加工(凭许可证经营);自有厂房、场地、设备租赁;会务服务等。

2.营口兴隆百货有限公司

该企业成立日期:2002年6月12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725******D;营业期限:2002年6月12日至2022年6月12日;住所:营口市站前区新兴大街东20号;法人代表:魏守林;注册资本:35,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登记状态:存续;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卷烟、酒类(酒类零售、禁止批发)、初级农副产品、保健品、办公用品、文体用品等。

抵押人均已纳入兴隆系92家实质性合并破产重整中。

保证人概况

保证人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兴隆百货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李维龙、孙莹。

抵押物情况

该债权项下抵押物为盘锦兴隆宝通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盘山县太平镇杜家村的8处工业房产26,434.85平方米(包括1处办公楼,1处宿舍楼,1处食堂以及5处厂房)、工业土地使用权100,619.00平方米;以及营口兴隆百货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营口市站前区学府路北13号的房产(地上1-8层)54,474.13平方米及对应的商服用地18,207平方米,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营口兴隆大厦”经营所在地。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项目所涉及的各法人主体均已进入兴隆集团实质性合并破产重整,目前处于重整计划执行期。

盘锦抵押物所处位置交通便利,现状保存完好;位置为盘锦市盘山县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抵押物配套设施完善,包括1处办公楼,1处宿舍楼,1处食堂以及5处厂房,规划环境较好,具有良好的投资价值。抵押物登记为第一顺位。

营口抵押物地理位置为营口市站前区学府路北13号1-8层,为市中心最为繁华地带,人流量大,配套设施完善,抵押物现状良好,外部装修较新,适合作为商业购物中心使用,易招商。该抵押物登记为第四顺位,第一顺位抵押权人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在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持有的营口兴隆项目中。

三、辽宁兴隆百货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债务企业名称:辽宁兴隆百货集团有限公司

所在地:盘锦市兴隆台区中兴路103号

债权标的总额:9,339.33万元(截至破产重整受理日2020年5月11日)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持有辽宁兴隆百货集团有限公司债权标的总额为人民币9,339.33万元,其中贷款本金为人民币7,960.80万元,利息为人民币1,378.53万元(截至2020年5月11日)。贷款方式为抵押和保证,抵押物为盘锦兴隆大厦三百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盘锦市大洼区的一处商业用房及位于此处综合出让用地使用权;保证人为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李维龙及财产共有人孙莹。

债务企业概况

该企业成立日期:1997年4月1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2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李素云,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中兴路103号,经营范围:销售烟、酒(零售)、糖茶、农副产品、水产品、豆制品、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保健食品、等。工商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该企业于2020年5月11日由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申请。

抵押人概况

盘锦兴隆大厦三百有限公司

该企业成立日期:2001年11月2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732******B;营业期限:2001-11-28至2031-11-27;住所:盘锦市大洼县大洼镇商业街;法人代表:王艳秋;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登记状态:存续;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卷烟、酒类、日用品等。该抵押人已纳入兴隆系92家实质性合并破产重整中。该企业于2020年5月11日由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申请。

保证人概况

保证人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李维龙及财产共有人孙莹。

抵押物情况

该债权项下抵押物为盘锦兴隆大厦三百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的的一处商业用房(1-5层)25,989.24平方米以及位于此处综合出让用地使用权13,359.00平方米。抵押登记为第一顺位。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项目所涉及的各法人主体均已进入兴隆集团实质性合并破产重整,目前处于重整计划执行期。

抵押物所处位置交通比较便利,位于大洼县繁华地带,四周围绕凤凰城、鹤吉小区等生活社区,周边商业氛围浓厚,楼体南北两侧均有停车场。抵押物现状良好,适合作为商业购物中心使用。

四、盘锦兴隆大厦二百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债务企业名称:盘锦兴隆大厦二百有限公司

所在地:盘锦市双台子区胜利街97号

债权标的总额:2,688.91万元(截至截至破产重整受理日2020年5月11日)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持有盘锦兴隆大厦二百有限公司债权标的总额为人民币2,688.91万元,其中贷款本金为人民币2,298.14万元,利息为人民币390.76万元(截至2020年5月11日)。贷款方式为抵押和保证,抵押物为盘锦兴隆大厦三百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的的一处商业用房及位于此处综合出让用地使用权。保证人为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兴隆百货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李维龙及财产共有人孙莹。

债务企业概况

该企业成立日期:1997年9月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22440370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李光然,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盘锦市双台子区胜利街97号,经营范围:卷烟零售、销售酒、定型及非定型包装食品、现场制作:豆制品、油炸食品、面食、冷饮、保健品、保健食品;销售一次性卫生用品、轮椅、农副产品、水产品、日用百货等:存续(在营、开业、在册)。该企业于2020年5月11日由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申请。

抵押人概况

抵押人盘锦兴隆大厦三百有限公司在之前债权中已有阐述。

保证人概况

保证人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兴隆百货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李维龙及财产共有人孙莹。

抵押物情况

该债权项下抵押物为盘锦兴隆大厦三百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的一处商业用房(1-5层)25,989.24平方米以及位于此处的一处综合出让用地使用权13,359.00平方米。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项目为第二顺位抵押,第一顺位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债务人为辽宁兴隆百货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该项目所涉及的各法人主体均已进兴隆集团实质性合并破产重整,目前处于重整计划执行期。现场为“盘锦兴隆三百”经营所在地,周边商业氛围浓厚,楼体南北两侧均有停车场。抵押物现状良好,适合作为商业购物中心使用。

五、阜新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债务企业名称:阜新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所在地: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80号

债权标的总额:6,979.24万元(截至破产重整受理日2020年7月9日)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持有阜新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债权标的总额为人民币6,979.24万元,其中贷款本金为人民币5,800.63万元,利息为人民币1,178.62万元(截至2021年12月24日)。贷款方式为抵押和保证,抵押物为债务企业名下的位于阜新市海州区的一处商业出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6处房产,保证人为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兴隆百货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李维龙及财产共有人孙莹。

债务企业概况

该企业成立日期:2008年11月2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680*******,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张庆洪,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80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出版物零售,烟草制品零售等。工商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该企业于2020年7月9日由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申请。

保证人概况

保证人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兴隆百货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李维龙及财产共有人孙莹。

抵押物情况

该债权项下抵押物为债务企业名下的位于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80号的一处商业出让土地使用权7,150平方米及地上6处房产(五层,面积合计29,216.68平方米)。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项目所涉及的各法人主体均已进兴隆集团实质性合并破产重整,目前处于重整计划执行期。抵押物位于阜新解放广场附近,位置交通便利,商业较为活跃。抵押物现状良好,适合作为商业购物中心使用,门市容易出租。抵押登记为第一顺位。

  1. 营口兴隆百货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债务企业名称:营口兴隆百货有限公司

所在地:营口市站前区新兴大街东20号

债权标的总额:18,184.39万元(截至破产重整受理日2020年6月3日)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持有营口兴隆百货有限公司债权标的总额为人民币18,184.39万元,其中贷款本金为人民币15,650.00万元,利息为人民币2,534.39万元(截至2020年6月3日)、贷款方式为抵押和保证,抵押物为债务企业名下的位于营口市站前区的房产及对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保证人辽宁兴隆百货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李维龙及财产共有人孙莹。

债务企业概况

该企业成立日期:2002年6月12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725******D,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魏守林,公司注册资本:35,0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营口市站前区新兴大街东20号,经营范围:经销: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卷烟、酒类(酒类零售、禁止批发)、初级农副产品、保健品、办公用品等;工商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该企业于2020年6月3日由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申请。

保证人概况

保证人辽宁兴隆百货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李维龙及财产共有人孙莹。

抵押物情况

该债权项下抵押物为债务企业名下的位于营口市站前区学府路北13号的房产(地上1-8层)54,474.13平方米及对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8,207平方米。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项目所涉及的各法人主体均已进入兴隆集团实质性合并破产重整,目前处于重整计划执行期。抵押登记为第一顺位。抵押物所处位置在营口市站前区,为市中心最为繁华地带,交通便利,人流量较多,商业发达,配套设施完善。抵押物现状良好,外观较新,适合作为经营商业购物中心使用,具有较大投资价值。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8月12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有效。债权转让时,债权户数如减少、债权金额、抵质押物等资产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债权转让时实际状况和司法确认金额为准。

处置方式:单户或组包债权转让、债务减免、债务重组或其他处置方式。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4-31880295;13555760835

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81号

邮政编码:110004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24-31880275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2024年8月12日

,辽宁,沈阳

标签: 购物中心 处置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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