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检察院办公楼新增电梯工程招标公告
铜陵市检察院办公楼新增电梯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蓝天招代【2024】第069号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铜陵市检察院办公楼新增电梯工程
2.招标人: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检察院
3.项目交易性质:建筑工程设备及施工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铜陵市检察院办公楼
2.建设规模:铜陵市检察院办公楼新增电梯工程,主要内容包含办公楼新增1部电梯以及室外钢结构土建部分的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所载明内容;最高投标限价******.93元(含暂列金额0万元,不计税金)。
3.计划工期:75日历天。
4.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铜陵市检察院办公楼新增电梯工程,包括电梯的供货、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相关部门检测验收合格准许运行、维保及售后服务、附属工程、临时工程等达到本项目验收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所载明内容。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联合体投标其联合体各方成员须相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具备有效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以电梯制造商身份投标,电梯制造商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电梯“生产”或“制造”;
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类,曳引式客梯C级及以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类C级及以上)。
(3)以电梯代理商身份投标,电梯代理商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电梯销售”或“特种设备销售”;
②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不允许同一品牌的电梯有多家代理商投标;
③须提供所代理品牌电梯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类,曳引式客梯C级及以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类C级及以上)。若授权代理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类C级及以上),可不提供电梯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类C级及以上)。
注:如果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相关许可证换发新证的,其新证许可项目、许可子项目、许可类别及许可参数应符合上述投标人资质要求(参见本招标文件文末“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新证名称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2.投标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下列条件:
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和开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在该单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
(2)联合体投标的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同时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3)本项目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4.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录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投标,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录的不良行为累计分值在10分(含)-15分(不含),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3个月;
(2)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在15分(含)-20分(不含),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6个月;
(3)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达20分(含)以上,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12个月。
5.有下列失信行为之一的,不得参与投标,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铜陵市住建局纳入“黑名单”管理的;
(5)投标人或项目经理受到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或政府行业监管部门)限制投标(或在本市承揽业务)的行政处罚,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罚期内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所有招标内容均以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公布的该项目招标公告、补充公告为准,供应商自行查看。请各供应商注意该网站中信息栏内的信息发布内容,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了解公告、答疑等信息的,责任自负。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并于2024年08月12日至2024年08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安徽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306室(详细地址:铜陵市北京西路655号)招标代理部报名。
3.招标文件价格:0元/份。
4.获取方式:现场报名、现场领取。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六、重要提示
本项目不启用企业信用分, 本项目不采用“评定分离”。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0.8 万元,可用转账、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缴纳。
转账形式的保证金请缴至以下账号:
户名:安徽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铜陵分行营业部
交款方式:接受转账形式缴纳至保证金账户
交款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注:必须备注项目名称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安徽省铜陵市翠湖二路269号 邮 编:****** 联 系 人:樊先生 电 话:056*****090 | 招标代理:安徽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铜陵市北京西路655号 邮 编:****** 联 系 人:周工 电 话:186*****215 |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08月20日15时00分
地点为:安徽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室(铜陵市北京西路655号)
标签: 办公楼新增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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