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选聘农村集体土地清查核实试点工作技术服务机构的公告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选聘农村集体土地清查核实试点工作技术服务机构的公告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选聘农村集体土地清查核实试点工作技术服务机构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为做好我县农村集体土地清查核实试点工作,现向社会公开选聘1家技术服务机构,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等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农村集体土地清查核实试点工作。
二、选聘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项目概况
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确权、房地一体化登记确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确权、林木林地权属登记确权以及“三调”的基础上,利用现代地理信息技术,对试点市县集体所有并由集体使用(出租或集体经营的土地)和集体所有但被农户占用(未发包但农民实际经营的土地)的土地进行清查核实。
四、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二)经营范围需涵盖地理信息工程、地理信息应用软件等
地理信息技术相关资质;
(三)无违法、违规、违约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重大违法记录、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无违法记录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四)具有良好的信用。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网站证明截图加盖公章)。
五、报名方式、开始时间、资料截止递交时间、递交地点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通过邮寄报名材料的方式参与报名。
(二)资料递交开始及截止时间:2024年8月12日- 8月16日(5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满足本公告资格要求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及清单目录。
2.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原件备查)。
3.报名材料及报价单(报价单单独密封)。
4.报名资料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附电子版光盘一张。
(四)报名资料递交地点:保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楼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室(保亭县保城镇保兴中路园林巷)。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898-********。
邮寄地址:保亭县保城镇园林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陈女士(收)
如有异议,可向我局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12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