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政府垃圾分类改造示范点建设服务比价采购公告

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政府垃圾分类改造示范点建设服务比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Z202*****620
项目名称: 垃圾分类改造示范点建设服务
采购方式: 比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0000
最高限价(元): *****.0000
采购成本价(元): *****.8000
需求详情:
一、规格及材质1、垃圾分类亭:整体尺寸3×1×2.45米,立柱80*80mm厚度2.0mm方钢烤漆,顶棚背板镀锌板烤漆,厚度1.0mm,顶棚主架30*50mm镀锌方管烤漆,带弯角。
2、垃圾桶:容量240L,整体加厚,全新料可挂车带盖。
二、数量:
垃圾分类亭子6组,每组配4只240L垃圾桶。另配80个240L垃圾桶。
三、服务要求
1.中标方提供的产品质量要符合上述要求,并负责所有产品的安装。
2.中标方负责对垃圾分类亭定期维护,对损坏的地方进行维修,对掉色的地方进行粉刷,对内部图版设计定期更新,服务期限为1年。
3.中标方负责分类垃圾桶的日常维护,对破损的垃圾桶及时更换或维修,保证服务期限1年内所有垃圾桶均可正常使用。
4.具体安装要求以安装环境为准,现场实际测量确定。

5.符合现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及采购人需求。

服务周期: 365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向阳区辖区内
报名开始时间:2024-08-12 18:38
报名结束时间:2024-08-15 00: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政府
联系人: 邓博文
联系电话: 183*****656
联系座机: 0468-*******
四、参与项目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垃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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