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探沂镇新城公园提升改造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费县探沂镇新城公园提升改造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费县探沂镇新城公园提升改造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费县探沂镇新城公园提升改造景观绿化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费县探沂镇新城公园提升改造景观绿化工程,占地面积71.2052亩,项目投资约1200万元。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提升改造东,北,西3个广场和1处人工湖,修建1条环水系漫步道,修建运动场,亲水平台等景观节点,同时配套建设绿化,照明,给排水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项目地点:费县

2.3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4工期:60日历天。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为准;

3.3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8月7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12日,过时不予受理。

2、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获取及流程: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 CA 实名认证 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jy.linyi.gov.cn)→下载招标文件。注: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等文件,责任自负。

3、潜在投标申请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并同时发送电子版(***.word格式及加盖单位章扫描件***.pdf或***.jpg格式)至电子邮箱zhongjingxinlinyi@163.com,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单位。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日期:2024年8月28日上午9:30时。

2、地 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费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费县探沂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周科长

联系方式:155*****935

招标代理机构:中精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539-*******

电子邮箱:zhongjingxinlinyi@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园提升 景观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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