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华生产安置B5地块项目设计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资格预审公告
天华生产安置B5地块项目设计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资格预审公告
天华生产安置(B5地块)项目设计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 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8-12 浏览量:
项目名称 | 天华生产安置(B5地块)项目 | ||
项目编号 | 430*****230******* | 全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2301-******-04-05-****** |
交易分类 | 房建市政工程 | 所属管辖范围 | 雨花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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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天华生产安置(B5地块)项目设计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长沙市雨花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告知承诺信息表、雨发改投备〔2024〕88号文 ,项目业主为 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街道天华股份经济合作社,主要建设内容天华生产安置(B5地块)项目设计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项目总投资为 约*****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自筹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天华生产安置(B5地块)项目设计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 ;
1.2.2 建设地点: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街道天华荟社区内连山塘路以东、湘府东路以南;
1.2.3 项目基本情况
天华生产安置(B5地块)项目,项目用地性质为为国有划拨用地,总用地面积*****平方米,净用地面积为*****平方米,建筑密度42.18%,绿地率15.10%,容积率5.51,装配率40%,为装配式建筑。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39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56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约*****.8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0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2平方米;项目业态为4栋生产安置用房,其中1#栋为2F商业+24层,建筑高度约88.10米;2#栋为2F商业+24层,建筑高度约88.10米;3#栋为2F商业+29层,建筑高度约98.5米;4#栋为2F商业+29层,建筑高度约98.5米;整体两层地下车库组成(以上为暂定规模,最终以长沙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核定面积为准)。
1.3 工期要求:总工期73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700日历天(最终以发包人具体要求为准,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机构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EPC+O)的招标范围包含承包人为完成初步设计文件所描述的内容,提供所有必要的管理、监督、工人、技术及专业服务,完成所有的项目管理、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及调试,竣工验收、联合验收直至项目完全交付使用、质量保修及后续合同约定的运营内容。同时还需要负责项目有关的临时设施的申请、建设及管理,负责取得应由承包人办理的相关许可申请等。
(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发包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并提出补充和完善;根据初步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设计服务,设计变更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图纸范围内以下设计内容:①相关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结构、钢结构、建筑装饰装修、给水排水、建筑电气、弱电系统、绿色建筑、暖通空调、防烟排烟、消防、人防设计、节能设计、海绵城市设计、专项深化设计(含地下降水等专项工程)、二次装饰装修(含车库、公寓及商业的入户大堂、门厅、楼梯间、走道、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等所有专业专项设计;②所有室外配套及附属工程设计:含室外综合管网、道路工程、景观绿化、亮化工程等所有内容的设计;③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文件编制以及各阶段的报批、报建和施工现场服务、设计交底、各阶段验收等配合工作)。所有专业深化设计等内容,所有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函〔2016〕247号)规定的设计编制深度,符合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报建图要求,并负责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具体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施工范围:初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①土石方、地基处理、地下降水、基坑支护、边坡支护、基础工程(含正负零以下);②建筑结构工程;③钢结构工程;④建筑装饰装修及幕墙工程、精装工程、软装工程;⑤给水排水、自来水、高低压配电、燃气、建筑电气、智能化楼宇系统、停车管理系统、地下车位导向标识系统、绿色建筑、暖通空调、防烟排烟、消防、人防、节能、海绵城市、电梯工程等各专业工程;⑥室外综合管网、景观绿化、挡土墙、市政道路、亮化工程等室外附属工程;⑦根据审查后的施工图纸报送施工图预算;⑧满足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的其他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工作(最终以的审定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运营范围及内容:物业管理服务和招商运营服务;包括本项目建设范围内所有物业管理服务、招商运营服务、经营性项目开发策划,具体范围如下:
1)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用地红线内所有建构筑物、设施设备、园林绿化等的物业管理。
2)招商运营服务:本项目计容建筑面积全部委托运营(最终委托运营面积以招标人安置需求为准);具体运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办公、酒店、商业裙楼、物业用房等,负责所持物业的招商工作,入驻企业或商家需符合本项目整体产业定位。提供招商推广、案场管理、现场招商服务及签约等相关工作,招商价格不低于双方确认的招商底价。最终内容以与招标人共同确定的运营方案为准。
(4)运营期限:本项目招商运营期限为十五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建设期满次日开始计算运营期),其中装修免租期为一年,不计租金;招标人授予中标人运营权,运营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中标人具有运营优先承接权。
(5)发包人根据实际需要有权对实施范围作出适当的增减调整。
1.5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1.6施工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和国务院第279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1.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资格要求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条件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如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具备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的,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 专业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执业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 专业 / 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7 申请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允许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 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 版本。
2.10 其他要求:√装配式建筑: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资格。接受将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纳入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组成的投标联合体。
具体规定如下:投标人需具备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资格(以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建筑行业相关协会或省级及以上住宅产业化办公室发布的批复文件或授牌为准,如划分了基地类型的,类型为PC综合类或PC生产类)。
1、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7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1)省外施工、设计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2)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3)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湘建监督〔2024〕34号文件规定的合格制。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34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票决 法(直接票决法)方式确定。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 请申请人于 2024 年 8月12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资格预审文件与其提供的书 面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申请人应当在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8 月 22 日 09 时00 分。请申请人登录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申请人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后 40 分钟。请申请人确保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如期解密。在资格预审现场解密的,请申请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fgw.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官网 (http://www.yuhua.gov.cn) 雨花区发改局公共资源服务栏目 上发布。
8.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长沙市雨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街道办事处 ,电话 0731-********、0731-******** 。
9.其它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申请人在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前可在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申请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需要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 咨询联系方式:0731-******** 转 2 转 1 或 **********。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街道天华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街道湘府东路二段2号天华路1号
联 系 人:文禹
电 话:073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扬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雨河路邻邻home商业街 3b栋3楼(五矿二十三冶集团北侧)
联 系 人:李一呼(项目负责人)、凌梦莹、刘希亮
电 话: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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