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相交道路节点改造工程一期苏州吴江段同步实施工程3标项目部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相交道路节点改造工程一期苏州吴江段同步实施工程3标项目部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十四局/中铁十四局二公司/沪苏湖铁路相交道路节点改造工程(一期)(吴江段)同步实施工程3标项目部
发布时间:2024-08-12 16:43:30
投标截至时间:2024-08-16 09:00:00
内容:
各潜在报价人:
一、需求内容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相交道路节点改造工程(一期)(苏州吴江段)同步实施工程3标项目部因施工生产需要,需采购砖渣,具体规格、数量、技术要求如下:
zz-01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单位 | 需求数量 | 备注 |
1 | 砖渣 | 方 | 1250 | |||
合计 | 1250 |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营业范围包含本次询价材料,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报价人需有满足本项目施工需要的生产能力,物资质量须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3.报价人非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工程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禁止合作名单。
4.物资报价表要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不得打印签字。
三、结算付款方式
验收方式:物资运抵交货指定地点后过磅验收,甲乙双方(可包含监理单位)应按乙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如发现包装破损,应作出记录并立即检查,确认是否对物资本身造成损伤。如确认对物资本身造成了损伤,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损伤的物资。
付款方式:以银行转账、承兑汇票或铁建银信方式进行结算。甲方组织有关人员(含乙方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开具正式发票入账,使用三个月后无质量问题支付70%,使用六个月后无质量问题支付25%,预留5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期满开始按期支付质量保证金(所有质量保证金支付均不计利息)。乙方同意甲方可视资金状况延长付款期限,并且甲方不承担延期或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利息等费用。
四、报价资料
1.营业执照;
2.法人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联系电话);
3.物资报价表;
4.开户信息;
请各报价人按照我单位要求,于2024年8月16日9时00分前予以报价,报价资料发送至邮箱*********@qq.com。
联系人:王宜豪
联系方式:166*****115
邮箱:*********@qq.com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相交道路节点改造工程(一期)(苏州吴江段)同步实施工程3标项目部 2024年08月11日
标签: 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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