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环投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武侯压缩站2024年下半年环境监测服务项目采购询价函

成都环投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武侯压缩站2024年下半年环境监测服务项目采购询价函

成都环投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武侯压缩站 2024 年下半年环境监测服务项目采购询价函

(询价函编号:CFXJ-******

一、询价函内容

采购人

成都环投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内容

成都环投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武侯压缩站 2024 年下半年环境监测服务项目采购

服务地点

成都市武侯区三环路辅道与太平寺西路交叉口北120米武侯区城市资源处理中心。

服务期限

2024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检测项目涵盖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噪声三大类。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共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在1.5万元及以上的污(废)水处理厂(站)、垃圾压缩站等环境监测服务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

(3)财务要求: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连续亏损;

(4)其他要求:无;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服务质量要求

达到合格标准,并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本项目《技术标准与要求》的要求。(各标准要求不一致的,以最高标准为准)

响应文件组成及主要内容

1、 资格审查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

(4)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5)提供现场采样负责人1名,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本单位近6个月社保证明。

2、 报价表、承诺函。

3、 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拟派人员、工作进度计划。

响应文件要求

1、 份数:正本1份,副本1份,word版电子文档1份,PDF电子文档(正本盖章扫描件)1份(U盘),所有资料需装订成册并在截止时间内送达采购人处。

2、 签署要求:需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法人章。

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8 月 20日10:00前(当天)

递交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中海国际G座13楼成都环投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评审

1、不公开开标及唱标,询价小组在评审时统一开启响应文件。

2、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所附资料不清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报价计算错误的内容,询价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报价不唯一的、报价函及报价表签字盖章不齐全的,不得补正,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注:如响应文件只盖了单位公章,不应做否决处理。)

3、评审价:报价存在计算错误的,询价小组进行修正,若修正后的报价小于响应函中填报的大写含税价格,则评审价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若修正后的报价大于响应函中填报的大写含税价格,评审价以响应函中填报的大写含税价格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

4、经评审,在供应商资格条件、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函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评审小组以信用得分÷评审价,按比值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前1~3名为成交候选人,并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成交供应商。比值相同的,以信用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信用得分相同的,在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采购人组织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进行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注:(1)未列入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良信用记录和黑名单的单位(企业)信用得分为100分;

列入一般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处罚期限内信用得分为80分;

列入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处罚期限内信用得分为60分;

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处罚期限内禁止参选。

(2)同时列入一般不良信用记录和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企业),信用得分为60分。

(3)用于评审的信用得分,以评审当日比选申请人的信用得分为准。

(4)联合体参选的,以组成单位信用得分最低值作为联合体的信用得分。

采购限价

本次采购总限价*****元(含税)。

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限价,否则将作否决处理。

合同价款及

支付方式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本项目不设预付款,按季度支付监测服务款,乙方应于每季度月末向甲方递交结算申请资料,经甲方确认乙方当季度服务合格后,以每个季度实际合格工作量和成交单价为支付依据;乙方申请付款前,应提交由甲方审核确认的乙方递交的监测报告、支付申请、经甲方签字认可的监测项目结算单、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符合甲方要求的请款资料,作为服务费用支付依据。合同季度服务款=∑不含税合同单价*经甲方确认的监测项目数量+增值税-考核扣款。

履约担保

提交: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 5 % 。

履约保证金形式及提交时间:通过成交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须在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前提交。

成交人应按以上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成交人不能按本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给询价人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联系方式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中海国际G座13楼

联 系 人: 白女士

电 话: 028-********

1


二、采购需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我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起负责武侯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心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以下简称“武侯压缩站”)日常运营管理。武侯压缩站已办理排污许可证,按照排污许可证及相关要求,须对武侯压缩站内相关污染源进行定期监测并出具报告。拟开展武侯压缩站 2024 年下半年环境监测服务项目采购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二、监测需求一览表

一、废气监测

序号

排放口

监测项

监测频次

数量(次)

备注

1

废气排口1

臭气浓度

1次/季度

2

每季度对站内污染排放进行1次监测,数据纳入监管平台,出具监测报告,实时公布,需按季度出具检测报告;另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章排污管理规定,需编制年度执行报告并于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

2

2

3

硫化氢

2

4

颗粒物

2

5

废气排口2

臭气浓度

2

6

2

7

硫化氢

2

8

颗粒物

2

9

废气排口3

臭气浓度

2

10

2

11

硫化氢

2

12

颗粒物

2

13

废气排口4

臭气浓度

2

14

2

15

硫化氢

2

16

颗粒物

2

17

废气排口5

臭气浓度

2

18

2

19

硫化氢

2

20

颗粒物

2

21

废气排口6

臭气浓度

2

22

2

23

硫化氢

2

24

颗粒物

2

25

厂界(无组织排放,取4个点位)

臭气浓度

1次/季度

8

26

8

27

硫化氢

8

28

颗粒物

8

二、废水监测

序号

排放口

监测项

监测频次

数量(次)

备注

1

总排口

pH

1次/季度

2

每季度对站内污染排放进行1次监测,数据纳入监管平台,出具监测报告,实时公布,需按季度出具检测报告;另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章排污管理规定,需编制年度执行报告并于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本站《排污许可证》要求雨水排口检测频次不得低于每月一次。

2

色度

2

3

悬浮物

2

4

BOD5

2

5

COD

2

6

总汞

2

7

总镉

2

8

总铬

2

9

六价铬

2

10

总砷

2

11

总铅

2

12

氨氮

2

13

总氮

2

14

总磷

2

15

类大肠菌群数

2

16

雨水排口

pH

1次/月

6

17

悬浮物

6

18

COD

6

三、噪声监测

序号

监测点位

监测频次

采样频次

数量(次)

备注

1

厂界(取4个点位)

1次/季度

昼夜各一个

16

每季度对站内污染排放进行1次监测,数据纳入监管平台,出具监测报告,实时公布,需按季度出具检测报告。

四、预留应急监测

序号

监测点位

监测频次

采样频次

数量(次)

备注

1

废气预留应急监测

臭气浓度

按要求进行

12

2

12

3

硫化氢

12

4

颗粒物

12

5

废水预留应急监测

pH

12

6

色度

12

7

悬浮物

12

8

BOD5

12

9

COD

60

10

总汞

12

11

总镉

12

12

总铬

12

13

六价铬

12

14

总砷

12

15

总铅

12

16

氨氮

60

17

总氮

60

18

总磷

60

19

类大肠菌群数

12

序号

填报系统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次/年

1

包含年度执行报告编制及系统填报工作

三、技术标准

1.技术标准

(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93);

(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5-2000);

(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

(4)《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噪声测量值修正》(HJ 706-2014);

(5)《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HJ/T 373-2007);

注:如国家、地方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台新的标准规范,按新的标准规范执行。

2.评价标准

(1)《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47-2016);

(2)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1996)二级标准;

(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3)二级标准;

(4)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5)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注:如国家、地方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台新的标准规范,按新的标准规范执行。

四、检验验收要求

1.供应商所选取的采样点应经采购人认可,供应商每次监测采样须严格按照向采购人提交的月监测计划进行,如有调整应提前通知采购人,由采购人安排人员配合供应商进行采样,供应商按照监测计划到现场进行监测采样,双方现场管理人员应进行签字确认,作为供应商每次到现场进行监测采样的凭证,如无双方现场管理人员签字确认,采购人有权不采用本次监测数据,并要求供应商重新进行采样。

2.供应商釆样后7日内提交初步原始数据。月度、季度监测项目(包含雨水监测)在取样后的30日内提交环境监测报告(4份),该监测执行的最后一个月,出具一份包含全部监测项目的报告。例:2024年12月监测工作完毕后,出具当季的季度监测报告之外,并出具一份包含全年监测项目的报告(季检项目的数据,以最后一个季度数据为准)。如应急项目启动,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应急监测报告。例:突发状况的应急监测。监测报告格式参照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监测报告统一格式;评价报告应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评价,提出改善性建议。

3.服务期间,供应商出具正式报告前,应与采购人沟通,若双方对监测结果意见不一致,如需进行复检的,监测结果与采购人意见一致的,则复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监测结果与供应商意见一致的,则复检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复检价格按供应商对应监测项目的响应报价五折计取,第二次复检价格按第一次复检价格的五折计取,以此类推。未经采购人同意且在未进行复检的情况下,供应商不得将监测结果披露给第三方。

4.供应商应确保项目监测质量,按时完成监测工作。项目监测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有关行业规范,供应商对监测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负责。

5.供应商因工作需要,涉及环境监测的咨询及重大检査的技术支持,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人要求积极配合。

三、响应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一、废气监测(暂定税率为6%)

序号

排放口

监测项

监测频次

数量(次)

含税控制单价(元)

含税单项报价(元)

含税合价(元)

1

废气排口1

臭气浓度

1次/季度

2

120

2

2

120

3

硫化氢

2

120

4

颗粒物

2

90

5

废气排口2

臭气浓度

2

120

6

2

120

7

硫化氢

2

120

8

颗粒物

2

90

9

废气排口3

臭气浓度

2

120

10

2

120

11

硫化氢

2

120

12

颗粒物

2

90

13

废气排口4

臭气浓度

2

120

14

2

120

15

硫化氢

2

120

16

颗粒物

2

90

17

废气排口5

臭气浓度

2

120

18

2

120

19

硫化氢

2

120

20

颗粒物

2

90

21

废气排口6

臭气浓度

2

120

22

2

120

23

硫化氢

2

120

24

颗粒物

2

90

25

厂界(无组织排放,取4个点位)

臭气浓度

1次/季度

8

200

26

8

100

27

硫化氢

8

100

28

颗粒物

8

100

一、小计(元)

二、废水监测(暂定税率为6%)

序号

排放口

监测项

监测频次

数量(次)

单项控制单价(元)

单项报价(元)

单项合价(元)

1

总排口

pH

1次/季度

2

10

2

色度

2

10

3

悬浮物

2

50

4

BOD5

2

50

5

COD

2

50

6

总汞

2

60

7

总镉

2

60

8

总铬

2

60

9

六价铬

2

60

10

总砷

2

60

11

总铅

2

60

12

氨氮

2

50

13

总氮

2

50

14

总磷

2

50

15

类大肠菌群数

2

80

16

雨水排口

pH

1次/月

6

10

17

悬浮物

6

15

18

COD

6

15

二、小计(元)

三、噪声监测(暂定税率为6%)

序号

监测点位

采样频次

数量(次)

单项控制单价(元)

单项报价(元)

单项合价(元)

1

厂界(取4个点位)

昼夜各一个

16

50

四、预留应急监测(暂定税率为6%)

序号

事项

监测项

采样频次

数量(次)

单项控制单价(元)

单项报价(元)

单项合价(元)

1

废气预留应急监测

臭气浓度

按要求进行

12

150

2

12

150

3

硫化氢

12

150

4

颗粒物

12

100

5

废水预留应急监测

pH

12

10

6

色度

12

10

7

悬浮物

12

50

8

BOD5

12

50

9

COD

60

50

10

总汞

12

60

11

总镉

12

60

12

总铬

12

60

13

六价铬

12

60

14

总砷

12

60

15

总铅

12

60

16

氨氮

60

50

17

总氮

60

50

18

总磷

60

50

19

类大肠菌群数

12

80

四、小计(元)

五、系统填报(暂定税率为6%)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单项控制单价(元)

单项报价(元)

单项控制合价(元)

1

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

次/年

1

2000

含税合计总报价(元):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


年 月 日


注:1. 本项目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该【单价】为供应商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以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应由供应商承担的所有义务、责任和风险等。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任何市场因素变化和政策性变化作调整(增值税调整除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设施设备费、工具费、用水用电费、交通费、采样费、监测费、评价报告编制费、技术工作费、人工费、管理费、进出场费、安全防护费、风险费、保险、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1. 增值税税金:供应商按采购人在“报价表”中暂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增值税税金并填报。付款和结算时,增值税金额按国家规定批准的税率及实际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税率进行计算。不含税单价、总价不受税率调整的影响,含税单价、总价随实际税率变化而调整。

3.以上数量均为暂定数量,采购人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效果要求增减,并据实结算,但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

4.响应报价单位:元,保留小数点后2位。

1


四、承诺函

承诺函

成都环投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在本公司参与询价及后续服务工作过程中,我公司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贵方利益,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已清楚知悉询价函要求并同意按该要求参与工作,我方保证所递交的文件内容真实可靠,符合贵公司询价要求,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相应法律责任。

2、我方承诺本供应商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财务状况无连续亏损。

3、配备长期固定的专业团队负责开展本项工作。

4、我方承诺完全响应询价函中各项要求。

5、我方承诺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特此承诺!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

年 月 日

1

,成都

标签: 环境监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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