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河湖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省际边界地区水葫芦发生形势分析研判及联合防控单一来源单一来源公示
上海市青浦区河湖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省际边界地区水葫芦发生形势分析研判及联合防控单一来源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上海市青浦区河湖管理事务中心
项目名称:上海市省际边界地区水葫芦发生形势分析研判及联合防控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是项目实施单位的功能性要求。上海市水葫芦主要来源于上游江苏、浙江两省联通河道的向下输移,水葫芦联合防控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具备沪苏浙省际边界地区相关工作经验以及协调上下游省市联合打捞处置的能力。太湖流域管理局水文局(信息中心)作为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直属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为水利部派出的流域管理机构,代表水利部在太湖流域、钱塘江流域和浙江省、福建省(韩江流域除外)区域内依法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为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依法承担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对上海、江苏、浙江的部分水行政管理职能,具有协调上海、江苏、浙江水行政部门相关能力。太湖流域管理局水文局(信息中心)长期在沪苏、沪浙省际边界地区开展水文水资源、水生态监测和预测预报等相关工作,且2018年以来持续参与上海市水葫芦防控工作,形成了有效的工作机制,契合项目实施单位的功能性要求。二是项目的专业性要求。太湖流域管理局水文局(信息中心)承担上海、江苏、浙江的流域水文水资源监测、预警、预报和分析工作,具有水生态事件调查等职能,拥有太湖流域水文水动力学模型等计算工具,有丰富的水文水资源监测预报经验,掌握和积累了上海市省际边界地区水葫芦输移预测预警所需部分基础资料以及沪苏、沪浙省际边界和上游区域水文水生态信息,可为水葫芦输移预测预警模型计算提供边界和初始条件,在专业性上具有唯一性。基于此,本项目符合《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第十九条(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情形)“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要求,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太湖流域管理局水文局(信息中心)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纪念路486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8月12日至2024年08月1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陈凡
联系地址:青舟路220号
联系电话:021-********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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